通道县人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堵住人畜共患传染病毒滋生源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重大部署安排,大力宣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严厉打击非法捕杀、经营、加工、利用、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从源头上防范野生动物进入人类食物链。3月4日至3月25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
通道人大常委会组织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座谈会。
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法规制度未完善。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配套管理办法有待完善,处罚依据不明;行政执法主体不明,工作职责得不到明确,造成相关部门推诿扯皮,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无法形成震慑;行政强制措施缺失,对没有成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行为,无法对当事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举报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够顺畅;关于猎捕行为的规定中,《刑法》有条件禁止与《决定》全面禁止之间存在矛盾。
2.基础实施不健全。缺乏专业机构,县级层面没有专门的救护和鉴定机构,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基础设施缺乏,加大了救治和办理野生动物案件的办理难度和经费支出。
3.转型转产较困难。近年来,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作为脱贫致富的产业来发展,已成为较大规模产业和稳定增收的渠道。按《决定》的要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必须关闭或者转型,养殖户损失较大,一定程度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经初步摸底,全县合法繁育户养殖野生动物固定资产为1851万元,存栏估算值为402万元,如采取财政经济补偿的方式,县级财政无力承担。
通道两江口候鸟保护站工作人员在通道玉带河国家湿地公园拍摄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秋沙鸭。
工作建议
一是从文化角度着力,推动移风易俗,营造保护野生动物浓厚的社会氛围。继续巩固宣传教育成果,倡导“舌尖上的文明”,在中小学校普及科学、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的通识教育,向广大市民(村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文明餐饮文化,引导餐饮行业制定并实施“拒绝野味”的自律公约,将公职人员食用、购买、交易野生动物纳入监委监察范畴。
二是从法律方面着力,主要是抓好三个方面工作:立法层面,围绕“调整立法目的、划定禁食范围、加大处罚力度”争议和焦点,各部门各系统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有效对接“天线”,使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与决定和现行的动物防疫法、畜牧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既有分工又相互协调。执法层面,构建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综合执法,避免主体不明,有劲使不上力的尴尬,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司法层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办案力度,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凝聚社会共识。
三是从政策方面着力,全国人大的决定是全面禁止行为,势必使部分合法野生动物养殖户财产利益受损。建议政府及农业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吃透政策、关注政策,坚持“两手抓,抓得实”,一手抓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养殖户的底数,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帮助其转型转产;一手抓与上级政府和部门沟通对接、吁请呼号,使新政策更加接地气、可操作,更加合理合规。(陆志鑫 李银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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