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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思想为引领 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19-10-18 09:25:22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以新思想为引领 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方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以新思想引领新时代人大工作,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推进了全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新思想为引领  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坚持和完善的政治保证。常委会严格对标“党的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要求,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以绝对忠诚履行人大工作神圣使命。

强化政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政治自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两个维护”作为县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首要履职准则,作为报告履职情况的重大政治要求,确保全县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把握工作定位,树牢核心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职相结合,认真落实常委会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包括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事前主动向县委请示,事后及时向县委报告。在工作安排上,突出中心位置,自觉贯彻县委意图,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部署上合拍;在具体措施上,保障中心地位,自觉把县委作出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形成相应的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服务发展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心、主动作为,督促和支持政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助推经济运行。定期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性债务情况的审查监督,围绕新《预算法》的贯彻执行,率先在全市出台了《中方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推进预算审查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了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效。同时,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较好地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助推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和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为实现全县脱贫摘帽作出积极努力。三是助推环境保护。定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环保工作的相关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着力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四是助推产业发展。对工业、农业、旅游、文化、畜牧等产业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切实督促和支持政府工作部门认真履职,促进全县产业的发展。五是助推城乡建设。围绕乡镇区划调整、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县城社区调整、舞水河东岸综合治理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定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有力推进了城乡建设有序发展。

坚持为民宗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坚持和完善的力量源泉。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自觉践行为民宗旨,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新机制、新措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一是抓好学习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定期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不断增强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推动代表履职。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集中视察等活动,开展县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支持代表参政议政。在乡镇推广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每年每个乡镇有3名以上县人大代表分别以会议和书面述职的方式,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对驻县的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履职报告,增强了各级人大代表为民代言的履职意识。三是强化建议督办。在抓好交办承办、跟踪督办的基础上,突出问责问效。2018年,以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首次对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力的16个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相关单位正视问题、端正态度,作出了深刻检查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切实增强了相关单位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充分反映民情民意。人大是民意机关,反映民意是职责所在。近年来,积极按照省市人大的部署安排,在各乡镇建立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完成了全县130个行政村、15个居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点建设,建立并实施了一系列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着力把代表联系群众平台打造成代表学习培训、述职评议、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的平台,有效畅通了民情渠道,让民意得到更加通畅和自由地表达,更加充分和集中地反映。同时,定期组织开展集中走访县人大代表活动,收集民情民意,推动解决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渠道,促进民计民生改善。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始终坚持将社会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努力回应人民关切,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一是聚焦环境保护。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对全县乡村清洁工程进行调研等监督手段,积极督促政府推动改善人居环境。二是关心教育发展。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连续三年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及时交办给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监督和支持全县教育事业实现持续发展。三是重视食品安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对学校食堂及商店、餐饮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构筑保障百姓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四是关注其他热点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低保问题,会同纪委、民政等部门深入乡镇调研,县人民政府根据调研意见出台了新的低保认定程序,对全县范围内的低保户全部实行重新认定,切实将低保资金发放到真正需要的群众手中。针对东半县部分公路损毁严重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对损毁严重的路段进行修复,协同相关部门与高铁建设方协商,向省、市汇报,顺利将S250公路列入了市、县“十三五”干线公路规划中。针对新农合工作存在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认真督办,切实解决农民就医保障问题,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常委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发力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组织执法检查。对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毒“一法一办法”等法律 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在县域内的全面贯彻实施。如常委会开展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提出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6点审议意见,梳理交办问题93件,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全面整改,有力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推进依法行政。2018年,首次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县人民政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执法保障,严格执法监督,推进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积极探索、不断发展完善工作评议制度,出台了《中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首次采取全体县人大代表票决方式确定了县教育局等11个单位为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单位,分年度有计划的对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切实增强了政府工作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效促进了部门依法行政,改进了部门的工作。

强化司法监督。分年度有计划的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相关工作报告,监督和支持“两院”开展工作。坚持推行执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司法公正中方行”活动,加强对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履职意识。

优化法治环境。定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县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议案,依法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就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在全县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效。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效维护了法制的权威和统一。2018年,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本文刊发于2019年9月30日出版的《怀化人大》杂志第四期“庆祝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专栏”栏目,作者:中方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