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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人大机构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
时间:2019-04-03 02:44:58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新晃人大机构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


        3月29日,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设立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并通过了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同时,依法成功补选产生了1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向宪法宣誓。

 

代表们在投票选举

 

        此前,该县人大常委会于3月26日召开了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更名、撤销相关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工作需要,任命了一批新成立的政府组成局局长和人大工作人员。改革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机关有工作机构2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原有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共6个。据悉,此轮机构改革中,新晃人大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杨仁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