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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立法计划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9-10-22 10:16:21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关于征集立法计划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本市2020年度立法计划编制与2017—2021年立法规划调整工作,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扩大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立法的参与度,现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为建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或者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三、征集要求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小口切入,不贪大求全;选题准确,突出地方特色。
凡报送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有立项报告书,内容包括法规项目名称、立法目的、立法依据、可行性说明和立法拟规范的事项等,如有法规草案文本可以一并提出。以个人名义报送的可以只提出法规项目名称和立法目的。
四、提出方式和截止时间
所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地    址:怀化市东环路2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509办公室
电    话:0745—2222911(传真)
邮    箱:xyz3326912@163.com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实施情况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施情况
 
1.《怀化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条例名称为《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完成。2017年8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2.《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完成。2018年1月6日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怀化市公园条例》(正式条例名称为《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已完成。2018年4月18日起施行。
3.2018年10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4.《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已完成三审。2019年10月8日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目前正在审查之中。
5.《怀化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暂未列入立法计划。原因:考虑急需先立原则,暂未实施。根据市委意见,将未在规划内的《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已完成一审;另根据省人大指导意见,拟将未在规划内的《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已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6.《怀化市物业管理条例》。暂缓立法。原因:2018年省人大制定了《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