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干太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8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干太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深入新晃侗族自治县、洪江市开展《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怀化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8月21日,张干太一行赴晃州镇水洞村汆岩古屯实地考察了该地村庄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乡、村三级对《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怀化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立法意见建议、传统村落保护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成效及难点,共同探讨保护和管理工作中亟需立法解决的问题。
22日,在洪江市黔城镇茶溪村、岩垅乡竹坪茏村,张干太考察了村庄规划建设的具体工作,并就有关具体问题与村支两委和当地群众进行座谈交流。
张干太指出,村庄规划要立足长远,具有前瞻性,充分考虑农村居民建房的当前需求和长远需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立法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规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高度重视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文本,加快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村庄规划建设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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