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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保监督,守护蓝天碧水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纪实​
时间:2019-04-19 02:23:03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强化环保监督,守护蓝天碧水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纪实​
 

        “赞成33票,反对1票,弃权1票。”这是2月26日怀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上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进行票决的结果,这一结果直接反映出了全市人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殷切希望和对政府工作的持续鞭策。

        “我们要向保护我们的命根子一样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不要做断子绝孙的事”。在换届之后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怀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甫就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抓监督、抓落实,持续抓好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还怀化人民青山绿水,使人与自然高度和谐。

        29次常委会,8次听取政府关于生态环保方面的议题,3次就环保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换届以来,怀化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起法律的武器,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人大履职尽责的重要领域,通过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报告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持续监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推动解决环境污染治理,真正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

        根据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上一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本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不断探索和创新对这一报告的监督方式,不断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从完善监督制度和加大监督力度两个方面持续发力。

 

首次听取,对报告作出决议,直指饮用水安全问题

        水环境质量:2016年全市46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水质达Ⅱ类的40个,Ⅲ类的5个,劣V类的1个;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100%。

        空气环境质量:2016年市区及各县城空气环境优良天数比例为91.0%。其中,怀化城区空气环境优良率为88.2%,按综合指数(AQI)排名全省第二。

 

        “我感觉环境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辰溪、溆浦的代表说怀化城区的水没有辰溪、溆浦的水质好,有一股味道,当然其中的原因可能很多,但水安全确实是当前怀化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事情,人大常委会这个时候听取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是非常及时,要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目标抓落实。”在2017年4月27日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对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分组审议时表示。当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换届之后第一次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项报告,在审议发言时,常委会委员们和代表直言不讳,踊跃发言,一针见血地指出环保突出问题,特别是水质量问题。

 

“饮水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一个问题,饮用水质的指标应当是千方百计提高,即使不提高也应当保持,而不是降低考核标准。大气污染防治指标也是如此。考核标准的降低,就意味着对工作要求的放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锡平在审议发言时直指环保相关部门不注重工作实效,只盯住考核指标,忽略了环境保护最重要的直观感受。

 

         “我最担忧的是水环境,全市主要河流2017年水质考核目标大多是Ⅲ类到Ⅴ类。尤其是太平溪部分断面为Ⅵ类,这涉及城区五十多万人口,是生命之水。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纯光面对怀化城区日益严峻的水污染问题在审议发言时提出了自己的担心和建议。

 

        在这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的决议》,决议中提出要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标杆,加强环境污染源头管控,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备用水源规划建设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等五个方面的意见。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首次听取环保专项工作报告,并对报告作出了决议,特别是就水环境质量提出了更好更实的要求。决议的通过倒逼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保护好,让人民群众呼吸干净空气、喝上干净水。

 

        随后,2017年9月29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召开1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怀化市城市应急水源建设方案;2018年4月23日,市委常委会通过了怀化市城市应急水源建设方案;7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加快怀化市主城区应急水源建设的议案的决议》。怀化市应急水源建设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怀化人民饮用水安全有了新的保障。

 

二次听取,作出审议意见,半年后再 “回头看”

 

        水环境质量:2017年全市46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水质达1类的1个,Ⅱ类的43个,Ⅱ类的1个,劣V类的1个;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1类的1个,Ⅱ类的13个,达标率100%

        空气环境质量:2017年13个县(市、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3%,比上年提升6.7%。怀化城区空气环境优良率86.3%、比上年下降1.9%,按综合指数(AQI)排名保持全省第二。

 

        如何继续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在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时,2018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新的尝试。

 

        在2018年4月26日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常委会委员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这一环保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的通过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开展环保工作时的监督力度,使监督更及时、问题更精准、反馈更具实效。

 

        审议意见提出了“环保宣传深度不够,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落实不到位、水环境问题治理整改力度不够、大气污染重点问题突出、土壤污染防治和矿山环境监管有待加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进度不理想、环保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六个方面的问题。审议意见直面问题不含糊,明确指出全市环境状况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改善环境的任务还很艰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抓紧解决,并要求市人民政府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就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六个月后,在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环保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以审议意见办理为抓手,通过狠抓污染防治和突出环境问题政治,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显示,1-9月,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5.4%、同比提升3.7%;37各地表水考核断面和9个非本市考核断面均达到考核要求,其中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Ⅱ类以上标准、达标率100%。

 

        “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政府非常重视,工作抓的很扎实,对他们的整改工作表示满意,建议继续加强后续的跟踪督查,防止一些问题反弹。”在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审议时,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王琛对落实情况表示了满意,同时也希望市人民政府继续加强环保方面的工作。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对环保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回头看”,不仅体现了怀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将环保工作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更有力的督促了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直面问题所在,使其能将审议意见作为执政为民、听取民意的重要途径,更有效、更精准的促进全市环境污染治理。

 

三次听取,作出审查报告监督方式再升级

 

        水环境质量:2018年全市3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I类的3个,Ⅱ类的32个,Ⅲ类的2个,达标率100%;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I类的3个,Ⅱ类的10个,Ⅲ类的1个,达标率100%;与2017年相比,1个由Ⅱ类下降Ⅲ类。

        空气环境质量:2018年全市13个县(市、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2%,比上年提升3.9%;怀化城区空气环境优良率91.5%,同比提升5.2%,按综合指数(AQI)排名全省第三。

 

        “今年首次对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查报告,并对专项工作报告再次进行表决,这是监督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尽管报告获得了通过,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生态中心城市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环保专项工作报告再次对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要求,而这已经是市五届常委会第三次听取环保专项工作报告,与前两次不同的是,这次不仅对环保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表决,还就专项工作报告本身提出了审查报告。

 

2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查报告中指出,2018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但全市环境状况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建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定信心,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标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着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是新《环境保护法》法律规定,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这一法律职责。”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态。“2019年,市人民政府将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推进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年来,市人民政府在面对市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持续加强的过程中,从一开始的不积极不主动,只讲成绩、原因,到如今的不回避,不推诿,报告工作主动揭短,虚心接受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的建议意见,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怀化的天更蓝,水更清了。

 

        “三年三次听取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要手段和方式,更是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萍国表示,听取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能有效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开展环保工作时,更加全面、平衡、充分地履职,通过这三年的持续监督,怀化的生态环境改观很大,空气质量不断提升,水污染治理卓有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还有较大差距。

 

        环境治理任重道远,人大监督永远在路上!按年度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报告已经成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必选项,这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具体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环保突出问题的解决,持续监督不泄气,紧盯不放督整改,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甜甜的怀化更甜!

 

        (本文刊发于2019年3月31日出版的《怀化人大》杂志第一期“深度”栏目,作者:吴俞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