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8名被告人获刑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8月23日上午,怀化溆浦法院、麻阳法院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集中宣判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28名被告人因罪获刑。宣判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办工作人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共计30余人旁听庭审。
宣判现场,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自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溆浦法院分别以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向某、向某义、向某益等9人八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分别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吕某、邓某刚、舒某朋等10人三年至六年八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麻阳法院分别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松、张某、段某源等9人一年六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据悉,23日上午,湖南省各级法院集中宣判40件涉黑涉恶案件,该三起案件是其中一部分。据统计,3月下旬至今,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检察机关纳入涉黑涉恶台账管理的案件378件,共审结269件;二审受理81件,共审结58件。(李胜兰 周纯华 龚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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