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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人大:工作评议四单位获评“满意单位”
时间:2018-11-23 08:36:59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沅陵人大:工作评议四单位获评“满意单位”
 
        11月22日,在沅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上,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国网沅陵县供电公司、移动沅陵分公司等四个单位对工作评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并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测评。

        县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启动了工作评议,评议单位是经过人大常委会会议票决产生的,并与脱贫攻坚任务息息相关地水、电、路、讯任务较重的四个单位。目前已经完成了准备、调查和评议三个阶段的所有任务。9月29日县人大第十五次常委会听取了4个单位的工作汇报和评议组的评议报告,对4个被评单位客观地提出整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交被评单位限期3个月时间进行整改。



        根据现场测评,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国网沅陵县供电公司、移动沅陵分公司的满意率均达80%以上,根据《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定,以上四个单位被评为2018年工作评议“满意单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世雄充分肯定了本次工作评议的成效,认为工作评议务实有效,测评公开公正。他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以更高的站位看待工作评议,要以更强的举措深化整改,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跟踪仍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关注、回应群众和代表的关切,持续提升工作评议效果,体现人大责任担当。(钟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