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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大常委会用《决定》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时间:2018-06-08 11:13:51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洪江市人大常委会用《决定》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近日,洪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这是湖南省首个县级人大专门就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的《决定》。该《决定》的出台对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

洪江市人大常委会用《决定》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决定》共十二条,从七个方面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规定:一是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和原则;二是明确了行政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中的权力和义务;三是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具体要求;四是阐述了人民法院在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作用发挥;五是规定了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相互联系、沟通、协调、配合;六是提出了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引导,为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七是强调了人大常委会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据悉,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已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为国家挽回财产损失1000余万元,省检察院、怀化市检察院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