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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人大采取三项过硬措施 推动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监督工作
时间:2018-01-26 18:27:39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麻阳人大采取三项过硬措施 推动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监督工作
 
        近年来,麻阳人大常委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按照“依法、科学、有效”的总体工作要求,以探索机制、创新方法为突破口,健全和完善人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工作机制,监督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努力推动县域内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把锦江河流域的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之一,2018年1月下旬制定和下发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域范围内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监督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认识。县、乡(镇)两级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权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履行、勇于担当、提高认识,确保监督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发挥监督职能,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增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县域内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坚持系统推进我县锦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等各项生态保护工作。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确保到2020年县域内锦江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及城市黑臭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锦江河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三是突出重点,分步进行,务求实效。制定监督工作步骤,明确工作职责,分年度进行监督,每年不定期对本年度的重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针对监督的主要内容和目标,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走当群众、听取汇报、向县人大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形成审议意见、督促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持续监督,力争到2020年锦江河“源更净、水更清、岸更美”。(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