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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7」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扛起人大的责任 怀化市人大
时间:2018-01-05 19:11:02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回眸2017」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扛起人大的责任

2017年,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严格依法履职,积极主动作为,扛起人大责任,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较好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作为

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作用,有所担当。常委会领导先后分管或协管了黄鳝垄片区开发、城东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龙脑樟产业项目、新晃黄牛文化产业园建设、320国道绕城线改造、龙溪古镇开发、洞坪柳寨高速互通建设、G242新晃县城至贡溪平仑坳公路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牢牢把握脱贫攻坚政治大局。常委会领导分别联系帮扶12个贫困村和12个贫困户。常委会机关的25名干部职工积极与中寨镇降溪村106户贫困户350人开展对口结对帮扶,人均结对帮扶4.24户14人,走访贫困户40余人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60余个。全机关有3人长期驻村帮扶,1人长期抽调异地扶贫搬迁,2人分管扶贫相关工作,3人阶段性抽调参与扶贫工作1个月以上。

引领崇法,法治建设有推进

为推动法治新晃建设,常委会带头尊崇法律,崇尚法治,在民族自治立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内务司法等方面积极履行人大职责,发挥人大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法制委员会作用,启动了《新晃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改前期调研工作。将代表提出的关于人大自身制定的民族文化保护条例实施建议列入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决定。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努力在全民中营造弘扬法治的良好氛围。坚持推行执法责任制,对“一府两院”进行半年和年终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受理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6件。积极参与“司法公正怀化行”活动,组织开展“新晃司法公正十佳干警”评选,组织司法干警参加刑法考试。听取和审议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和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专项工作报告。加强来信来访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7人次,受理来信65件次,督办涉法涉诉案件5起,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回眸2017」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扛起人大的责任

认真审议,重大事项有担当

按照“抓大事、议重点、求实效”原则,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常委会依法认真审议,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看好政府“钱袋子”。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整改情况报告、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6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时,有针对性的要求县财政局、县经建投公司等被审计单位一并到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出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处理办法》,通过加强审计整改监督,今年共审减政府投资项目资金2586.89万元,清缴历年土地出让金15525.9万元,收回2015年以来财政出借资金5014.57万元,盯紧了政府“钱袋子”。加强计划项目审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关于综合教育基地采用PPP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并将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工业集中区智慧新城综合开发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运营并将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决议,把控了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方向。全年召开常委会议9次,审议工作报告、议案48个,听取专项工作报告2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

精准发力,依法监督有成效

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依法监督,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监督扎实推进。启用刚性监督,组织开展平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平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县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安监局、人防办5个单位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做实了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了部门工作开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活动,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做实民生实事,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充分发挥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优势,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支柱性财源建设、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开展审议监督提供参考。法律监督精准有力。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推进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组织开展公路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每年依法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关于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加大了监督力度和频率。

严格程序,选举任免有保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依法依规完成补选。开展了县乡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共依法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7名,乡镇人大代表6名,圆满完成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补选任务。指导乡镇召开人代会补选领导班子。共召开选举会议9场次,选举乡镇人大主席6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2名。严格程序搞好任免。进一步规范了任前考察、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和任后监督等任免制度,保证了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一年来,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在把党委意图转变为人民意志的同时,确保了国家机关的高效运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强化主体,代表作用有发挥

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着力强化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地方事务的作用,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出台联系代表相关文件,落实代表履职考核、履职登记、述职评议等工作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一年来,通过代表初任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共培训市、县人大代表210人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85人次,为方便代表履职奠定基础。代表平台规范运行。组织召开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标准化建设现场会,指导各乡镇人大按照“八有”要求抓好代表平台建设。推进村组、社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建设,指导晃州镇7个社区完成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的建设和试点运行工作。加强对各乡镇代表平台运行情况的指导检查,促进了代表平台的规范化、正常化运行。今年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平台运行工作248人次,接待群众589人次,收集民意203条,跟踪落实有结果158 条。代表建议督办见效。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4件议案、建议逐件审阅、归类整理后向政府交办,并确定了5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7月下旬至8月上旬,会同“两办”督查室全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查。11月初,县长亲自组织召开办理工作推进会,推动建议办理落实见效。代表活动实效增强。协助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农业产业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视察;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城乡垃圾处理工作情况视察、开展高中教育发展情况调研,促进了代表履职。围绕脱贫攻坚大局,组织代表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取得较好成效。全县197名市、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收益达24.6万元,吸纳贫困户就业367人,帮助就医247人,捐资助学98人,帮扶646户1938人,捐款12600元,捐物折合价值17900元,通过帮扶脱贫68户2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