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怀化市公园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第三稿)》。为了做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举行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第三稿)》,文本内容可自行前往电子邮箱xyz3326912@163.com(密码:fgw2222911)下载。
二、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确定正式代表20名。凡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广泛代表性的公民均可自愿报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参加。若报名人数超过代表名额,未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可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
三、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18年8月31日止。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为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怀化市鹤城区东环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515室),联系人:贺德文,联系电话:0745-2222911。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xyz3326912@163.com。
五、其他事项: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怀化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4 日
附件下载:http://www.hhrd.cn/uploadfile/2018/0815/201808150419069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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