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审议《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
10月24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副主任向建平、蒋丙生、张干太,秘书长刘志良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胡长春、欧阳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远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百坚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分组审议时作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村庄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关于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长春代表市人民政府作有关报告
会议现场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农业委关于全市农村村庄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及督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分组审议现场
会议在下午分组审议了《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全市农村村庄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草案)》及其他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了审议发言,列席会议的部分县市区人大主任、市人大代表作了发言,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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