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欢迎访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人大概览
常委会党组成员
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
常委会组成人员
机构设置
人大要闻
人大要闻
视频新闻
人大公告
决议决定
报告
通知公告
选举任免
人大立法
立法动态
论证听证与征求意见
法规解读
宣传实施
人大监督
监督动态
“一府一委两院”工作
县乡人大
代表风采
代表活动
代表风采
法规制度
国家法律法规
湖南省地方性法规
怀化市地方性法规
人大制度
调查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人大要闻
人大要闻
正文
新闻推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2026年第四次会议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5次主任会议举行
李万千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好局、起好步”工作动员会
专题推荐
脱贫路上代表忙
脱贫路上代表忙
五溪廉韵 | 孙学辰:一尘不染 克己奉公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2023年第三十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2023年第三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2023年第三十二次会议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16 17:33:16
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石希欣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彭国甫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地方立法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急需先立、突出特色的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完善立法机制,加快立法进程。
1.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常委会将《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2017年的重点立法项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起草了法规草案初稿,市人大法制委、城环委组织多轮调研修改,常委会经过3次审议,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具有标志性、开创性意义,对立法工作起到了引领作用,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供了法制保障。《怀化市公园条例》完成调研论证工作,进入起草阶段。
2.立法工作机制初步完善。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立法工作,切实把市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立法规划、条例文本、立法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始终坚持人大主导立法。编制了《怀化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法制委等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前介入立法过程。常委会充分发扬“工匠精神”,逐条逐款打磨,一字一句推敲,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接地气。始终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网上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居民、执法人员意见;组织召开专门听证会、专家论证会,收集了一批有价值的建议;分别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推进立法协商,广泛凝聚共识。
3.立法基础不断夯实。及时总结立法工作经验,修改完善《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提请本次人大会审议。法规明确了立法程序和要求,为我市今后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强化立法队伍建设,组织参加立法培训,不断提高立法能力。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全过程,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1.围绕助推脱贫攻坚强化监督。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巡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助力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分成4个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县市区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指出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深化精准帮扶,推进均衡发展,整合社会资源,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等意见。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对照问题清单组织整改,大部分问题整改到位,推动了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开展扶贫巡查督导。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去年4至6月,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头带队,对6个县市区脱贫工作进行集中巡查督导,促进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2016年度全市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监督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了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
2.围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强化监督。突出对经济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半年报告、全年报告,将年初预定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列表对比分析,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每半年听取一次经济运行情况报告。突出对全市商贸物流业发展情况的监督。深入县市区及周边省市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报告,提出要提升发展标杆,强化政策保障,突出规划统筹,培养市场主体等建议。突出对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建设、智慧怀化建设、全域旅游等重要工作的监督。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等地调研,督促政府强化产业支撑,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智慧怀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整合信息资源,推进信息共享。督促抓好《旅游法》执法检查相关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3.围绕建设阳光财政强化监督。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依法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实行全程监督,要求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债务管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全口径预算,加强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部门预算审查监督,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范围。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突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支持审计部门对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全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市本级教育助学金及教育收费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形成监督合力。坚持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制度,并以票决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促使问题有效整改。
4.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强化监督。重点聚焦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守护“生命之源”,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把中央和省环保督查交办件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共查出9大项95个具体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目前,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依法拆除治理了80余家有污染的企业。在审议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怀化城区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滞后问题意见比较集中,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去年9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建设方案。为加快怀化城区太平溪、舞水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常委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平溪和舞水河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推动了规划设计的优化,加大了投入,加快了建设进度。持续关注食品安全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巩固2016年执法检查成果,常委会继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并交办问题103 个。针对无证无照、白板肉等突出问题,常委会提出再次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问责。在强有力的跟踪督办下,目前大部分问题整改到位,全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社会反响良好。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农村医疗卫生、残疾人保障、城区安置房建设等重大民生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审议意见、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视察意见的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健康怀化”建设。认真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城区安置房建设专题调研,调查报告及建议及时转交政府研究处理。扎实推进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努力提高活动实效,推动解决了一批问题。
5.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对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工作水平。继续对政府专项工作进行评议,重点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单位近三年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学习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等情况进行监督。7个单位高度重视评议意见,认真、及时整改,均被授予工作评议满意单位。强化司法工作监督。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改革举措,强化司法保障,优化审判环境,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对全市检察院公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监督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全市公安经济侦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要求进一步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怀化行”活动,评选表彰司法公正“十佳干警”,组织全市600余名公检法司人员进行刑法考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编制《怀化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手册》,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2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23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报送9件。对两个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提出了5点审查意见,并督促整改。
6.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问题清单制。将问题清单全面融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工作中,连同审议意见一并交办、同步报告。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执法检查中,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执法单位、记者等组成暗访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收集资料,以视频和问题清单形式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坚持和完善专题询问“开闭卷”结合制度。部分询问问题不提前告知被询问对象,鼓励随机询问、连续追问。首次在工作评议中引入法律知识考核环节。对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人员进行法律考试,强化法治意识。
(三)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把党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1.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推进“七五”普法,建设法治怀化,作出了《关于加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依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2016 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作出了批准报告的决议。
2.依法做好任免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组织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务发言、宪法宣誓等,公开任命人员履职承诺,完善常委会人事事项投票表决程序,保证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名,其中决定任命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1名、副市长3名,决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33名;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8名。做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入额法官、检察官备案工作。认真开展代表资格审查,确认9名补选的市人大代表资格有效。积极配合做好设立市监察委员会、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名推荐等工作。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履职平台,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积极引导和激发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服务社会。
1.充分发挥代表在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带头作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活动。将参与脱贫工作作为代表履职考核重要依据,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开展视察监督、建言献策、结对帮扶等活动,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头参与活动,分别联系一个贫困村,扶贫成效明显。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63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采取公司或合作社带动、技能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累计捐款捐物达2300多万元,帮扶贫困户12000多户43000多人,助推20000余人顺利脱贫。引导鼓励代表积极参与政策宣传、化解矛盾、抗洪抢险等工作。广大代表主动当好“宣讲员”“调解员”,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传达到最基层,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累计参与6000余人次,帮助转移群众2万余人,捐款捐物120余万元。
2.认真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集中视察。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夯实各方责任,狠抓源头治理,千方百计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建议,要求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市人民政府加大了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3.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对本辖区的市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市人大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班,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先后邀请91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2名市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工作评议、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寄送资料,通报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完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相关制度,指导推进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点建设。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加强联系沟通、互帮互促。采取上门走访、定时接访、电话微信联系等方式,听取基层代表和选民的声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完善代表建议大督办机制。代表建议重点处理件实行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督办。3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对办理进度缓慢、实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促。首次召开人大代表评议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对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等7个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工作进行评议。会议期间收到的246件及闭会期间3件代表建议均已办理并答复代表,办复率、面商率100%;已解决或部分解决118件,占47.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94件,占37.8%;暂时无法解决37件,占14.9%。改进代表建议评价方式。首次将“代表满意度”评价指标细化为“办理过程满意”和“办理结果满意”。代表对办理过程满意和基本满意248件,达99.6%;对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247件,达99.2%。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首次以清单形式书面印发全体代表,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逐步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1.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谋划和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向常委会机关派驻纪检组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坚守责任担当。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大兴调研之风,在听取审议重大问题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每次会议的审议发言及时整理,汇编成册,作为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持续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作风大整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市人大机关开展“转变思想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振精神状态,转变方式方法、提升履职能力”教育活动。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守则和管理制度,从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等14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每年1月底前向主任会议提交上年度依法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对不依法履行职务的明确了处理办法。同时,为推进常委会履行职责法制化、科学化,建立、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
4.加强联系指导,推动县乡人大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有关要求,注重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县乡人大工作规范化运行。
5.加强机关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机关“办文规范化、办会精准化、服务精细化、协调高效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开通了
怀化人大
信息工作平台,改造升级了
怀化人大
新闻网站。重视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首次举行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形成一批有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新闻作品。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绿色机关、人文机关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重视老干、工会、信访等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立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新征程指明了方向、点亮了航灯,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立足新时代,面对新使命,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三个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宣讲、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进一步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投身“四个伟大”,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强大思想武器。
毫不动摇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深刻领会、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作为确定人大工作目标和依法履职的政治依据和行动方向,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意志。积极主动参加市委中心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坚定不移地实践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抓住人大建设、人大工作发展中迫切需要回答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重点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进行积极的探索实践。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水平。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拓宽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公民参与立法渠道。广泛宣传、推动实施《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做好《怀化市公园条例》审议修改、报批等工作。开展《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与支持力度,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突出对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监督,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助推年度脱贫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库区移民、环保和城乡规划、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文物保护等工作的监督,深化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司法公正怀化行活动,督促解决一批民生问题。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产业及产业园区“三年提升行动”、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加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力度,全面完成预算审查在线监督工作任务;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紧扣法治怀化建设目标,重点对法治政府建设、侦查监督等专项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7个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和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对监督意见督查督办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先“入轨”后完善,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按照中央精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内容,界定范围,规范程序,完善机制。督促市人民政府加快建立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年度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报告清单。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认真开展人事任免,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意识,做好任命人员履职承诺向社会公开工作,加强任后履职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整体布局,推进全市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点建设。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规范化运行,深化代表“双联”活动,推进代表信息、联系方式向选民公开,完善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机制,保障和促进代表为人民代言、为人民服务。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专题培训,重视培养代表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新兴网络媒体的能力,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专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启动代表履职管理平台,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和履职报告制度,健全代表退出机制。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把助推发展、服务群众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着力点,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代表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用真心、动真情,做实功、办实事。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展示代表履职风采。改进市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视察。
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按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精准提出、精准交办、精准督办、精准评价”的要求,完善办理过程满意、办理结果满意分类考评机制,建立B类和代表反馈“办理不满意”建议的后续督办机制,启动运行代表建议网络办理系统,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坚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以清单形式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推行代表建议办理公开制度。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建设新时代有新作为新气象的人大机关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压紧压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持续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
统筹抓好能力建设和机关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和思想理论水平。按照建设专家化、专业化队伍的要求,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议题开展调研、视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常委会履职相关制度,提高常委会履职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健全完善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机关“四化”建设。开发、运用、管理好人大信息工作平台,加强与县乡人大、人大代表的互动,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统筹抓好机关各项工作,建设政治坚定、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人大机关。
努力夯实县乡人大工作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精神,协调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县乡人大干部突出主责主业。在辰溪县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完善县乡人大工作联系和指导机制,强化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汇聚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激励着我们,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使命呼唤着我们,人民群众的期待鞭策着我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忠诚履职,为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石希欣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彭国甫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地方立法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急需先立、突出特色的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完善立法机制,加快立法进程。
1.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常委会将《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2017年的重点立法项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起草了法规草案初稿,市人大法制委、城环委组织多轮调研修改,常委会经过3次审议,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具有标志性、开创性意义,对立法工作起到了引领作用,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供了法制保障。《怀化市公园条例》完成调研论证工作,进入起草阶段。
2.立法工作机制初步完善。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立法工作,切实把市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立法规划、条例文本、立法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始终坚持人大主导立法。编制了《怀化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法制委等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前介入立法过程。常委会充分发扬“工匠精神”,逐条逐款打磨,一字一句推敲,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接地气。始终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网上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居民、执法人员意见;组织召开专门听证会、专家论证会,收集了一批有价值的建议;分别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推进立法协商,广泛凝聚共识。
3.立法基础不断夯实。及时总结立法工作经验,修改完善《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提请本次人大会审议。法规明确了立法程序和要求,为我市今后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强化立法队伍建设,组织参加立法培训,不断提高立法能力。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全过程,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1.围绕助推脱贫攻坚强化监督。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巡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助力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分成4个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县市区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指出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深化精准帮扶,推进均衡发展,整合社会资源,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等意见。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对照问题清单组织整改,大部分问题整改到位,推动了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开展扶贫巡查督导。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去年4至6月,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头带队,对6个县市区脱贫工作进行集中巡查督导,促进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2016年度全市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监督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了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
2.围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强化监督。突出对经济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半年报告、全年报告,将年初预定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列表对比分析,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每半年听取一次经济运行情况报告。突出对全市商贸物流业发展情况的监督。深入县市区及周边省市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报告,提出要提升发展标杆,强化政策保障,突出规划统筹,培养市场主体等建议。突出对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建设、智慧怀化建设、全域旅游等重要工作的监督。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等地调研,督促政府强化产业支撑,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智慧怀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整合信息资源,推进信息共享。督促抓好《旅游法》执法检查相关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3.围绕建设阳光财政强化监督。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依法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实行全程监督,要求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债务管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全口径预算,加强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部门预算审查监督,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范围。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突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支持审计部门对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全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市本级教育助学金及教育收费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形成监督合力。坚持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制度,并以票决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促使问题有效整改。
4.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强化监督。重点聚焦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守护“生命之源”,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把中央和省环保督查交办件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共查出9大项95个具体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目前,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依法拆除治理了80余家有污染的企业。在审议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怀化城区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滞后问题意见比较集中,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去年9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建设方案。为加快怀化城区太平溪、舞水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常委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平溪和舞水河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推动了规划设计的优化,加大了投入,加快了建设进度。持续关注食品安全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巩固2016年执法检查成果,常委会继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并交办问题103 个。针对无证无照、白板肉等突出问题,常委会提出再次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问责。在强有力的跟踪督办下,目前大部分问题整改到位,全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社会反响良好。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农村医疗卫生、残疾人保障、城区安置房建设等重大民生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审议意见、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视察意见的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健康怀化”建设。认真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城区安置房建设专题调研,调查报告及建议及时转交政府研究处理。扎实推进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努力提高活动实效,推动解决了一批问题。
5.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对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工作水平。继续对政府专项工作进行评议,重点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单位近三年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学习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等情况进行监督。7个单位高度重视评议意见,认真、及时整改,均被授予工作评议满意单位。强化司法工作监督。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改革举措,强化司法保障,优化审判环境,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对全市检察院公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监督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全市公安经济侦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要求进一步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怀化行”活动,评选表彰司法公正“十佳干警”,组织全市600余名公检法司人员进行刑法考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编制《怀化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手册》,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2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23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报送9件。对两个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提出了5点审查意见,并督促整改。
6.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问题清单制。将问题清单全面融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工作中,连同审议意见一并交办、同步报告。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执法检查中,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执法单位、记者等组成暗访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收集资料,以视频和问题清单形式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坚持和完善专题询问“开闭卷”结合制度。部分询问问题不提前告知被询问对象,鼓励随机询问、连续追问。首次在工作评议中引入法律知识考核环节。对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人员进行法律考试,强化法治意识。
(三)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把党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1.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推进“七五”普法,建设法治怀化,作出了《关于加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依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2016 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作出了批准报告的决议。
2.依法做好任免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组织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务发言、宪法宣誓等,公开任命人员履职承诺,完善常委会人事事项投票表决程序,保证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名,其中决定任命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1名、副市长3名,决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33名;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8名。做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入额法官、检察官备案工作。认真开展代表资格审查,确认9名补选的市人大代表资格有效。积极配合做好设立市监察委员会、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名推荐等工作。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履职平台,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积极引导和激发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服务社会。
1.充分发挥代表在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带头作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活动。将参与脱贫工作作为代表履职考核重要依据,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开展视察监督、建言献策、结对帮扶等活动,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头参与活动,分别联系一个贫困村,扶贫成效明显。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63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采取公司或合作社带动、技能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累计捐款捐物达2300多万元,帮扶贫困户12000多户43000多人,助推20000余人顺利脱贫。引导鼓励代表积极参与政策宣传、化解矛盾、抗洪抢险等工作。广大代表主动当好“宣讲员”“调解员”,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传达到最基层,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累计参与6000余人次,帮助转移群众2万余人,捐款捐物120余万元。
2.认真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集中视察。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夯实各方责任,狠抓源头治理,千方百计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建议,要求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市人民政府加大了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3.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对本辖区的市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市人大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班,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先后邀请91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2名市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工作评议、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寄送资料,通报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完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相关制度,指导推进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点建设。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加强联系沟通、互帮互促。采取上门走访、定时接访、电话微信联系等方式,听取基层代表和选民的声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完善代表建议大督办机制。代表建议重点处理件实行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督办。3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对办理进度缓慢、实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促。首次召开人大代表评议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对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等7个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工作进行评议。会议期间收到的246件及闭会期间3件代表建议均已办理并答复代表,办复率、面商率100%;已解决或部分解决118件,占47.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94件,占37.8%;暂时无法解决37件,占14.9%。改进代表建议评价方式。首次将“代表满意度”评价指标细化为“办理过程满意”和“办理结果满意”。代表对办理过程满意和基本满意248件,达99.6%;对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247件,达99.2%。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首次以清单形式书面印发全体代表,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逐步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1.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谋划和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向常委会机关派驻纪检组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坚守责任担当。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大兴调研之风,在听取审议重大问题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每次会议的审议发言及时整理,汇编成册,作为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持续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作风大整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市人大机关开展“转变思想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振精神状态,转变方式方法、提升履职能力”教育活动。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守则和管理制度,从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等14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每年1月底前向主任会议提交上年度依法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对不依法履行职务的明确了处理办法。同时,为推进常委会履行职责法制化、科学化,建立、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
4.加强联系指导,推动县乡人大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有关要求,注重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县乡人大工作规范化运行。
5.加强机关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机关“办文规范化、办会精准化、服务精细化、协调高效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开通了怀化人大信息工作平台,改造升级了怀化人大新闻网站。重视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首次举行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形成一批有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新闻作品。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绿色机关、人文机关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重视老干、工会、信访等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立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新征程指明了方向、点亮了航灯,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立足新时代,面对新使命,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三个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宣讲、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进一步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投身“四个伟大”,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强大思想武器。
毫不动摇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深刻领会、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作为确定人大工作目标和依法履职的政治依据和行动方向,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意志。积极主动参加市委中心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坚定不移地实践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抓住人大建设、人大工作发展中迫切需要回答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重点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进行积极的探索实践。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水平。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拓宽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公民参与立法渠道。广泛宣传、推动实施《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做好《怀化市公园条例》审议修改、报批等工作。开展《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与支持力度,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突出对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监督,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助推年度脱贫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库区移民、环保和城乡规划、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文物保护等工作的监督,深化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司法公正怀化行活动,督促解决一批民生问题。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产业及产业园区“三年提升行动”、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加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力度,全面完成预算审查在线监督工作任务;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紧扣法治怀化建设目标,重点对法治政府建设、侦查监督等专项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7个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和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对监督意见督查督办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先“入轨”后完善,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按照中央精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内容,界定范围,规范程序,完善机制。督促市人民政府加快建立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年度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报告清单。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认真开展人事任免,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意识,做好任命人员履职承诺向社会公开工作,加强任后履职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整体布局,推进全市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点建设。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规范化运行,深化代表“双联”活动,推进代表信息、联系方式向选民公开,完善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机制,保障和促进代表为人民代言、为人民服务。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专题培训,重视培养代表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新兴网络媒体的能力,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专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启动代表履职管理平台,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和履职报告制度,健全代表退出机制。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把助推发展、服务群众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着力点,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代表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用真心、动真情,做实功、办实事。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展示代表履职风采。改进市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视察。
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按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精准提出、精准交办、精准督办、精准评价”的要求,完善办理过程满意、办理结果满意分类考评机制,建立B类和代表反馈“办理不满意”建议的后续督办机制,启动运行代表建议网络办理系统,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坚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以清单形式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推行代表建议办理公开制度。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建设新时代有新作为新气象的人大机关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压紧压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持续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
统筹抓好能力建设和机关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和思想理论水平。按照建设专家化、专业化队伍的要求,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议题开展调研、视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常委会履职相关制度,提高常委会履职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健全完善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机关“四化”建设。开发、运用、管理好人大信息工作平台,加强与县乡人大、人大代表的互动,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统筹抓好机关各项工作,建设政治坚定、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人大机关。
努力夯实县乡人大工作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精神,协调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县乡人大干部突出主责主业。在辰溪县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完善县乡人大工作联系和指导机制,强化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汇聚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激励着我们,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使命呼唤着我们,人民群众的期待鞭策着我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忠诚履职,为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一篇:
切实为人民代好言、尽好责、办好事
下一篇:
怀化代表团举行集中学习 雷绍业主持 石希欣出席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网站APP二维码
TOP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