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工作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近5 年来,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组委会认真履职,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全力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工作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一、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深入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高标准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省级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1、“一体两翼”分工协作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我县初步形成了以监管为主体,执法和检测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解决了“没有检测,摸不着;没有执法,没有力;没有监管,难到位”的监管难题。监管、检测、执法三部门之间既分工又协作:检测部门在检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总体统筹,同时由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乡镇监管规范化
为推进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从产地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根据《湖南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在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照“机构队伍、职能职责、设施装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5个规范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规范化建设。乡镇监管站统一制作监管标识、机构标牌、岗位责任牌、阳光台、上墙制度牌等标识标牌,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23个乡镇明确监管员61名、检测员23名;在272个行政村设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其行政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产品检测、产地准出制度执行、安全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等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达100 %,初步形成了县、乡、村、组(基地)四级监管服务网络。
(二)、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1、监管工作制度化
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人大农工委、农业、工商、质监、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全县23个乡镇政府分别与县政府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以“三品一标”认证单位和规模种植企业、合作社为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从源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试点推行基地准出制度
结合湖南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为全县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发放了《辰溪县种植业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要求生产经营主体完整记录农事操作、农业投入品购买、农业投入品使用、基地抽样检测、农产品采收、农产品销售等相关内容;配备了农残速测仪,并培训了相关检测技术人员,要求基地农产品在上市销售之前落实自检制度,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逐步落实产地准出制度。
3、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规范超市、重点批发市场或大型农贸市场进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
4、应急管理制度化
组织编写了《辰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应急指挥机构、事故分级与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规范、指导和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
(三)、农业品品牌发展加快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全县已创建省级特色蔬菜产业园1个(孝坪千里坪蔬菜产业园区)、龙头企业1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4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00家、家庭农场112家,涌现农产品加工注册商标157个(畅哥、九角尖山2个省著名商标);累计通过“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累计共计42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5个、绿色食品5个、农产品地理商标2个。农产品品牌意识已在基地(企业)逐步树立。目前仍有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正在申报中,2017年我县力争申报通过无公害2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农产品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辰溪稻花鱼)1个,农产品地理商标2个,共9个。
(四)、日常监管有序开展
1、示范办点抓标准化生产
为了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管控,确保基地准出安全。近年来我县在水稻、蔬菜、葡萄、黄桃、脐橙等多个基地开展了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行全程管控,推行标准化生产,执行最严格的监管。
2、选定超市开展产销对接
我县选定佳惠、美佳乐两家超市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示范超市”。超市内设“合格证食用农产品销售专柜”,专柜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全部来源于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且经超市自检或委托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并悬挂“食用农产品入市标识牌”,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进行销售。目前,千里坪蔬菜基地、陆家湾蔬菜基地已与佳惠超市、美佳乐超市达成产销协议,初步构建“基地+超市”产销对接合作。
3、例行抽检工作稳步进行
根据农产品销售季节,县、乡两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对基地与市场开展抽样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类农产品。截止10月底,县乡两级完成蔬菜、水果基地和市场检测3245批次,合格3202批次,合格率98.6%,有效保证了食用农产品安全。2017年4月28日至5月18日,对凤凰山生态农牧有限公司等3家水产品养殖生产单位的6个水产品品种进行检查检测,未发现使用和添加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合格率均为100%。今年3月和9月,县畜牧局对田湾片区、火马冲片区和修溪片区的9个乡镇的33家规模养殖场“瘦内精”进行了全面抽检,共抽检生猪活体尿样检192份,县定点屠宰场上半年(六月底)共抽检活体尿样1386份,没有发现阳性尿样。
4、基地巡查监督全面开展
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管理档案、抓好产地农业生产环境建设,2017年县乡共开展蔬菜、水果等基地巡查200余次,发现基地存在的问题30余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加以督促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对全县辖区内所有农(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条件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原来的139家缩减为128家。全县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统一印制“辰溪县农药经营产品进货台账”、“农药销售处方销售单”,要求26家定点经营单位做到进货查验、登记、备案,销售开票,详细记录购买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确保高毒农药质量有保证、购销可追溯,使用有指导,安全有保障。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农资市场开展监督巡查,对农药、化肥、饲料、禽蛋、果蔬、水产品样品等进抽检化验。2017年检查各类农资市场、门店、生产企业、超市等127家,抽查产品110余个,未发现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行为;检查主要农作物品种200余个,对无生产许可证、无审定证号的品种一律没收,对标签标识不规范种子进行封存;查处上级移送的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号就擅自生产经营水稻种子的案件一起,没收种子30kg,并对当事人进行了0.15万元的处罚;检查肥料生产、经营企业14家/次,共抽检15个样品,送检样品10个,合格8个,不合格2个,合格率80%,对不合格的2个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按检疫程序开展屠宰场生猪、出县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并开具检疫合格证。县畜牧局不定期派员对各乡镇上市肉品进行抽查,发现“白板肉”一次按照目标管理考核扣1分,并处罚值班检疫人员200元/次。
6、加强安全监管专项整治
每年制定《辰溪县国庆、中秋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从9月份-10月份,全县开展为期30-40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全面开展排查、加强基地巡查、强化检打联动、抓好应急处置等多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辰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滞后,现行监管体制不畅。目前,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仍需加强,检测能力和检测手段难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牵涉面广,现行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存在漏洞。特别是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还没有通过国家“双认证”,检测项目单一,检测结果欠准确,明显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问题。二是工作经费不足。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大部分的经费只能由各职能部门自行承担,极大地制约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三是宣传普及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缺乏认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不高,零散农产品生产经营户管理难度较大,田间生产档案不完整,不能保证产品安全和溯源,难以实施生产标准质量安全监控。
三、下步工作打算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时不我待,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依托省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精心组织,通力协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抓紧抓实。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委会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省、市的要求,加大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组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估办法,明确考核具体指标,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需要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因此,组委会要统筹安排、加强协调、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要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专版、专题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宣传既要加强正面报道,也要适时揭露和曝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准确地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县人民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组委会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政策支持,凡争取到的项目,县级财政要及时足额解决项目的配套经费,同时要整合涉农资金,通过以奖代投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等方面增加投入,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多措并举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辰溪县人大农工委 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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