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24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通过人大任命
3月27日,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人事任命。会上,县人大常委会通报了24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前法律考试情况,各拟任人员分别作了供职报告,县委组织部长舒象忠作了人事任免说明。经过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对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人事任命,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政经向新任命人员提出了“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宗旨意识、自律意识”的工作要求。(杨仁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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