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1日,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决定启动修订《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
现行《条例》批准于1988年12月26日,2004年该县人大常委会又对《条例》进行了修改。《条例》公布实施以来,为自治县依法治县,推进法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更为自治县发展地方社会经济提供了法律保障。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部分《条例》条款已明显不适应现行发发展需要,有些条款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修订工作迫在眉睫。为此,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条例》工作列入2016年工作要点,并将该《条例》立法修订项目报请省人大民侨外委和省人大法制委,争取列入2017年立法项目库。目前,组建《条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资料收集等前期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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