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怀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提前谋划好2018年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怀化市2018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内容:立法项目建议应围绕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符合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和范围,立足市情,关注民生,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三、征集要求:立法项目建议应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为便于联系,请写明建议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征集时间:2017年10月31日前提出。
五、征集方式: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一是将书面建议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怀化市鹤城区东环路2号,邮编:418000,信函封面注明“立法项目建议”);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xyz3326912@163.com。联系电话:0745-2222911(传真)。
特此公告。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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