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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人大机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7-02-16 16:18:00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2017年度市人大机关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职责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立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事任免工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服务。机关内设办公室、联工委、研究室、预算工委、法工委5个工作机构,民侨外委、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业委、环资委、法制委7个专门委员会,共12个部门。机构人员编制84个,其中行政编制65个,工勤编制19个。年末实有在编人员79人,离退休人员50人,临时人员5人。
(二)2017年市人大机关总支出21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2.02万元,社会保障和服务支出375.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2017年结转结余40.0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218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941.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96.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3.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1.57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机关“三公”经费各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且较预算金额有不同程度的结余,“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5.2万元,同比降低6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9万元,同比降低64.87%,;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同比降低65.32%。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一)对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方面进行控制监督,严格遵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明确固定资产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采购、验收、登记、维护、保管、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使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责任落实到人。
(三)根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和程序购置固定资产,对已不能使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具体由办公室行政科填报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金额较大的资产还需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待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处置。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2017年度,我机关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未超预算,且较上年同期有明显下降。
(二)狠抓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有效运转。
1.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资产管理、会务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
2.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干部待遇按政策发放落实,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
3.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突破上年。
4.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5.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三)工作实际绩效。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地方立法取得重大突破。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编制了《怀化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度立法规划》和2017年年度立法计划,修改完善了《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并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
2.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实效明显增强。对《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半年报告、全年报告,深入部分县市区及周边省市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专项报告,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市经开区、市高新区等地调研,督促政府强化产业支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智慧怀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推进信息共享。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依法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实行全程监督。突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重点对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全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市本级教育助学金及教育收费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农村医疗卫生、残疾人保障、城区安置房建设等重大民生工作。对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主体能力。继续对政府专项工作进行评议,重点对市经信委、市人社局等7个单位近三年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学习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等情况进行监督。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全市公安经济侦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要求进一步加大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怀化行”活动,评选表彰司法公正“十佳干警”,组织全市600余名公检法司人员进行刑法考试。编制了《怀化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手册》。全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2件。对两个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提出了5点审查意见,并督促整改。
3.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把党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推进“七五”普法,建设法治怀化,作出了《关于加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依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2016 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作出了批准报告的决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组织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务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公开任命人员履职承诺,完善常委会人事事项投票表决程序,保证省委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
4.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活动。全市共有63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采取公司或合作社带动、技能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累计捐款捐物达5000多万元,帮扶贫困户12000多户43000多人,助推20000余人顺利脱贫。引导鼓励代表积极参与政策宣传、化解矛盾、抗洪抢险等工作。参与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累计参与6000余人次,帮助转移群众2万余人,捐款捐物120余万。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市五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代表的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会议期间收到的246件及闭会期间3件代表建议均已办理并答复代表,办复率、面商率1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预算调整较大,年中追加较多。
六、意见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根据人员情况、工作开展需要,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