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了人民,脱离了人民,我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事无成。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0月21日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中 篇:以人民的关切为履职重点,对人民高度负责
“人大机关,既是权力机关,更是民意机关,我们的职责就是将党和人民给予我们的信任和重托,将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落到实处。我们履职行权,要以人民的关切为中心,以人民满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做到对人民高度负责。”石希欣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上多次强调,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与人民群众福祉息息相关的问题作为人大常委会履职的重点,直面现实问题,通过法律监督,为党分忧,为民解愁,切实解决一些现实问题。
在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上,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执法检查的重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获得立法权后的首部立法内容。
再问“舌尖上安全”
“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一定要建立在人民生命健康长寿、生活幸福的基础上,如果吃的不安全,生命安全都没有保证,发展就没有意义,如果我们吃的都是用农药激素生产的蔬菜瓜果、用假劣食材生产的食品,导致更多的人因吃的不安全而把家庭的财力都用在治疗疾病上,那执法监管者就是人民的罪人。”
“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有机制体制不健全、执法监管缺位、生产经营者道德丧失等多种复杂的原因,我们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期望通过一次执法检查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现实,一次解决不了就再来一次,只要问题不解决,就年年检查,要通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检查监督督促行政部门加强监管,通过强有力的监管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议明年继续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再次进行执法检查。”
在2016年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绝大多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食品安全工作再次进行检查,因为舌尖上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一定要持续发力监督。
餐桌上的安全,多年来一直饱受社会诟病。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更高需求和对生命质量的更高期望,吃得是否安全成了人民群众通往美好生活道路上的安全保障。再问舌尖上的安全,不仅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识,更是人民群众迫切的愿望。
“对食品安全监督要持续抓、抓持续,搞硬的”。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共怀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甫再次就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发出动员号召。这是彭国甫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第二次语气强硬的表态。在2016年4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高规格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彭国甫亲自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其严厉告诫之声犹在耳畔:“我市食品安全方面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不少问题令人堪忧,有些现象甚至触目惊心。这就要求我们党委必须高度重视,要求人大必须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这样才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自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以来,市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了强力措施,重拳治理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取得丰硕的阶段性成果。在2017年2月26日至27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情况。人大执法检查提出的91个问题清单已有84个问题整改到位,其余7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落实。表示将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91个问题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围绕四小行业,深化集中整治”,“瞄准私屠滥宰,强化源头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管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共治格局”方面着力,以习近平总书记就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监管持续发力,工作常抓不懈。
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会议现场。
“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如果我们不一锤一锤钉钉子,不一年接着一年干,存在的问题就会反弹,之前的工作和努力也将白费。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对捍卫食品安全强烈期待。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毫无疑问必须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呼声,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松劲、歇气。”
在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石希欣指出,连续两年聚焦同一个问题,是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是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也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决心。在这次执法检查动员会上,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观看了4月中旬执法检查两个暗访小组深入鹤城区、中方县、芷江县、洪江市就食品安全进行暗访情况的纪录片。从暗访发现的103个问题清单看,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依然严重。暗访视频提到最多的问题是无经营许可证、非法食品小作坊泛滥。随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石希欣、向建平、蒋丙生、杨一中、张干太、蒙汉带领4个执法检查小组深入有关县市区进行检查,将“再问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
4月26日,石希欣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第四小组全体成员深入到中方县开展执法检查。
在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了对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会议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和粮食局等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询问。在充分肯定执法监管取得成绩的同时,检查组指出了我市食品安全在重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源头风险隐患较多问题依然突出,白板肉仍然广泛存在等突出问题,点名指出了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盲区较多、食品召回名不符实、执法不到位普遍存在等食品安全执法问题。部门配合不紧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社会共治格局问题。会议提出了强化宣传教育、重点整治、监管责任、督查巡查、社会共治等5个方面的审议意见。要求六个月后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目前,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落实整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就要继续跟踪监督,盯住不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问诊”生命之水
水,是生命之源,是组成生命体最重要的构件,是每一位公民每天需要的生命能源,这种能源的洁净直接影响生命的质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工业得到迅猛发展,但伴随而来的是对水资源严重的污染,工业废水、农业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像一条条黑龙污染人民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水。“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景象不复存在。喝一口干净卫生的好水,日渐成为一种奢望,对水资源安全的关注成了民众继“舌尖上安全”关注的另一个重要社会问题。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监督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还海晏河清,成了地方人大监督的应有之义。
怀化是生态大市,森林覆盖面积达75%以上,但青山绿水之地并非洁净之地,水源污染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为了掌握我市水污染的基本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暗访小组,深入13个县市区开展水污染情况的调查,共发现水污染现场72个,发现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特别是一些水源地周边污染非常严重,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怀化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一次“体检”势在必行。
通晓法律是正确执法的前提,为了让参与执法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了解水污染防治法的内容,2017年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邀请省环保厅辐射环境监督站站长陈战军就水污染法律法规对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专题辅导。随后,检查组分成6小组深入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5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辰溪县张家湾钒矿矿区,实地考察污染区域和污水处理流程。
“中央环保督查的48件涉及水污染的问题得到整治,特别是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多年来一直未解决的5家砖厂和非法加工企业已全部拆除,凤坪溪改道也已立项,10月份将完成工程建设,彻底消除对二水厂的影响。”
在2017年7月27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小建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了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志良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了检查我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市人民政府在汇报中坦承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存在局部水域质量不容乐观,太平溪林化桥断面水质降为劣五类;受贵州外源污染影响,我市沅江干流及其支流舞水、辰水入境断面存在总磷和锰超标;环保管理体制还不顺畅,工作合力还有待加强等问题,并表示将从加强环保与发展综合决策、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环保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加大水环境的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措辞严肃地指出了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不到位、执法监管不够有力、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薄弱、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农村水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形势仍较为严峻、城市垃圾填埋场日常管理不规范、环保设施处理效果不佳、工业集中区(园)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矿山河道和重金属污染环境整治不到位、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管现状堪忧等九个方面的问题,并进行了深度剖析。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询问。被询问单位负责人表示对提出的问题清单照单全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彻底整改。
“水环境的状况还是令人担忧,对照绿色发展的要求,对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我们取得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很多问题。人民群众对水环境的意见还是比较集中。”会议指出,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对策、逐项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整改。会议强调,要突出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机关人员、执法人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要加大城乡饮用水源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的生活需求,切实解决有些地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够、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成摆设的问题;要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执法力度,对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强力治理污染源,对保护区上游存在的污染源要清理,该拆除要拆除,要用铁的手腕治理,绝不能心慈手软;要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彻底解决执法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充分认识到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纵容,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对执法不力、不到位、不作为的要给予追究,要通过责任追究来推动执法工作;要完善在线监测体系,强化科技治理的手段,加强监测能力的建设。
会议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要求市人民政府从加强《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城乡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方面加大整改力度,并在法定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相信在中共怀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强力监督下,通过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山青水秀指日可待。
聚焦脱贫攻坚
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500多万父老乡亲中依然有40多万农村人口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下。解放这么多年了,我们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竟然还有这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讲实在话,我们于心何安?……”在2017年2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秀佳感慨万千。2002年,在外务工的他毅然返乡带领乡亲创业,用15年的时间让贫穷落后的双村一跃成为湖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和湖南省六到农家建设示范村。对贫困和贫困群众,他有深切的感受。
向贫困宣战,让五溪儿女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路上一个都不掉队,是怀化市委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湖南省委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成了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中的重中之重。人民的冷暖,就是人大履职的方向。市人大常委会对贫困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在2016年就对全市的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一次体检,指出了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将监督的重点、工作的重心、履职的方向转向脱贫攻坚战场,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投身到脱贫攻坚战场,将党和人民的关怀与温暖送到贫困户的手中。但脱贫攻坚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既需要人文关怀来彰显社会的温度,更需要从制度层面强力保障与推动。对《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履职监督的题中之义。
有调查才有发言权,也只有脚踏实地的行走才能丈量现实的厚薄。为了全面掌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现状,在执法检查前,石希欣、杨先容先后带队深入辰溪、沅陵、会同、新晃等地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向建平、蒋丙生、张干太、杨一中、蒙汉先后深入自己的扶贫联系村蹲点调研,深入了解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现实进展,为执法检查更具针对性做好前期准备。4月至6月,按照中共怀化市委的统一安排,市人大常委会7名领导带领18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深入各县市区乡镇村寨,蹲点巡查脱贫攻坚工作,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有了更深入更直观的了解与掌握。7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又组成4个执法检查小组,就《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对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7个县市区进行了更全面更集中更详细的重点检查。市县两级人大同频共振、上下联动聚焦脱贫攻坚。
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容(左一)深入通道侗族自治县坪坦乡岭南村扶贫点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在10月23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视,开出了整改“方子”。指出了《条例》及扶贫政策宣传培训不到位、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较多、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两基”建设缺口较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较低、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之间工作推进不平衡、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还需加强、贫困对象内生动力不足、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力度不够等10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6条整改建议,列出了10个整改问题清单。会议还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市卫计委、市扶贫办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询问。问的火辣尖锐,答得脸红出汗。
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左三)深入鹤城区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深入到乡镇村寨、田间地头,看条例是否落地生根;对照条例条款询问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看条例是否执行到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意见,为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力量。溆浦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工作要点,专题询问脱贫攻坚工作,并对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投票测评,传导压力;强力督办代表涉及精准扶贫方面的建议32件,为群众提供扶贫政策咨询620人次。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就全县的精准扶贫工作组织代表深入18个乡镇、17个扶贫重点责任单位进行调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全市13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均对条例开展了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既查找出了法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找出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既促进了法律的贯彻实施,又有效促进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左二)深入新晃侗族自治县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通过执法调研、检查、专题询问,既看到了全市扶贫工作迈出的坚实步伐,也看到了现实的状况与法律的预期之间依然有不小的差距。而找出差距,看到问题,并将问题切切实实整改到位,才能更好地推动怀化扶贫工作走得更稳健更健康更扎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世杰认为,对《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是一场制度保障的及时雨,有助于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理清思路、行稳致远。
在做好制度保障助力脱贫攻坚的同时,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方案,要求全市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要发挥作用,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结合各自岗位职能、专业特长、区域特点等,采取多种形式,力所能及地帮扶贫困群众。
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一中(左二)深入辰溪县辰阳镇锦岩村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为了让活动在全市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中深入展开,市人大常委会以上率下,以实际行动引领示范。辰溪县小龙门乡桐木坪村 2017年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扶贫联系村,为了让185名贫困乡亲在奔向小康的路上不掉队,市人大常委党组和机关党委给干部职工定下铁规:一年走访帮扶的贫困户不得少于6次,帮扶要拿出真金白银和真情实意。从3月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秘书长刘志良的陪同下,先后8次深入到桐木坪村走访帮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80多名干部职工到桐木坪村“认亲结友”,饱含着责任与使命的爱心暖流温暖着这个村庄,大家一次次上门嘘寒问暖、献计献策、问需问求。
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干太(右三)深入靖州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63岁的陈良福年轻时是个好劳动力,上世纪九十年代就修建了两层小洋房,但年过半百时却因严重的痛风而丧失劳动力,儿子因为重度肥胖症年过三十至今依然没有成家,62岁的妻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年过花甲还要下地耕田,叹息与迷茫,贫困与失望,一度弥漫在这个不幸的家庭,石希欣认下了这个远亲,帮助陈良福申请了5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扶助陈良福发展养殖业。在石希欣的帮扶下,陈良福一家养了七十多头猪,并掌握了养殖技术,今年将走出贫困序列。
12月24日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蒙汉(右二)在溆浦县沿溪乡荆竹山村了解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
孩子,是贫困户家庭未来的希望,为了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让每一位贫困学子都能有学上,7月26日,石希欣、杨先容、杨一中又带领10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专赴桐木坪村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为贫困学子筹措了5万元爱心助学金,让孩子们学而无忧。
脚走勤为亲,在桐木坪村,每一户贫困户都有1名机关人大代表或2名人大机关及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干部职工结对帮扶,产业项目的带动、因户施策的帮扶,让每一户贫困家庭都均等享受到党和人民的温暖。
四季更替,山村巨变,在九个月的时间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筹措资金40余万元,帮助桐木坪村的贫困乡亲因户施策发展养殖产业,整合涉农资金500多万元,用于发展羊肚菌、工业丝瓜、稻鱼共生、竹鼠等种养业,以大户带动实现利益共享,修建、拓宽村组公路和维修山塘水渠。今天的桐木坪,崭新而充满活力,开怀的欢笑声开始飘荡在这个昔日失落的村庄。
市人大常委会发出的“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的倡议,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得到热烈响应,来自不同战线、不同岗位、不同地域的代表用不同的方式肩负起时代赋予他们的责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自心底的奉献,身体力行的实践,涌现了肖崇红、李宏霞、张茂喜、戴英杰、姚敦友、雷华英等一批助力脱贫攻坚的平凡英雄。据不完全统计,2016至2017年,全市共有63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产业和技能帮扶,捐款捐物达5000多万元,帮扶贫困户12000多户43000多人,已有20000多人脱贫。
7月26日上午,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赶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扶贫联系点一一辰溪县小龙门乡桐木坪村开展爱心助学活动
立法剑指“市容环卫”
“农村集市”、“脏乱差”、“灰尘漫天”、“过马路随心所欲”、“城市道路随意挖掘”、“占道经营屡禁不止”、“广告宣传乱张贴乱悬挂”……。这是生活在怀化的居民对这座城市刻骨铭心的印象。这种印象一直伴随着这座城市的成长与改变。著名诗人艾青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或许能释怀这种复杂的心绪。一边是强烈的不满,而一边一些人又肆意损害着这座城市的形象。
城市,是一个地方的窗口和形象,也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与标杆。经营和管理好城市,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客观地说,历届的城市管理者都为这座城市的改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一直行走在探索的路途中,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因为执法依据不充分等多种原因导致成效并不明显,离民众对这座城市的期望,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然有不小的差距。
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就《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的意见建议收集工作深入芷江调研。
随着立法法的修改,2016年3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授权,怀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得部分立法权。对城市管理进行立法顺理成章地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首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汇报,并就如何做好首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行动迅速,广纳建议,精心打磨,做到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对首部地方性法规的鲜明态度。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交后,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了立法调研和审议程序。从常委会领导到组成人员和有关委室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投入到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立法调研,强调指出《条例(草案)》是规范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品位的需要,是提高市民法治意识、增强市民归属感的需要,是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率、增强执行力的需要。一定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多渠道征求意见。特别强调,《条例(草案)》不只是针对鹤城区,而是涉及全市各县市区,必须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联系市人大城环委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在3月下旬就条例征求意见稿赴洪江市、鹤城区等县市区听取意见建议,分管和联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法工委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干太自2月以来,多次深入县市区调研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外出考察学习取经。市人大法制委和法工委的同志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归纳总结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文本进行多轮次修改。
“第一章要增加一条来体现权力与义务平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环境的权力和维护市容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损害市容环境的行为、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容建议。
“条例制定出来不是好看的,关键是要好用,要将严管重罚与便于执行到位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条例对怀化城市的管理和发展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一中建议。
“建议《条例》增加关于保障城市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的人身安全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蒙汉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第三款“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处罚标准太低,设置实体围挡等工程动不动就是数万元,现在的处罚标准会造成一些单位宁愿被罚款也不愿意去建围挡,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建议增加对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如市民举报主管部门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主管部门应负什么责任、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在扎实调研和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4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草案说明和市人大城环委对这个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与会人员分组审议了条例草案。大家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提出建议意见,对条例草案的章节顺序、条款内容等提出了100多条修改建议。
法律的施行需要全体民众的遵守,而让民众遵守的前提就是法律条款要切合民意和实际。夯实立法的民意基础,是立法环节中的重要步骤。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意的征询工作,多轮次征询意见,多轮次审议,通过报刊、电视及网络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用民意的厚实浇筑法律的公信力。5月19日,石希欣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志良的陪同下,深入鹤城区的街道社区,就条例草案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面对面座谈,听取他们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审后修改的草案文本下发至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委托他们在本行政区内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6月29日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轮审议。在充分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的基础上,7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召开了立法听证会,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23位代表在会上“晒”意见、提建议,石希欣、张干太到会听取大家的意见。7月18日,石希欣、张干太又深入芷江侗族自治县街道社区征询意见,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和法工委的同志一定要对基层和民众提出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对比,选择性吸收,并形成对照稿,法律条文要尽可能地体现怀化特色,要接地气,让广大群众能够看得懂、用得着,要让管理者、执法者好办事、能办事、能执法。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来自司法部门和高等院校的14名法律专家对二审的条例草案进行“检视”,专家提出建议100多条。
8月24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三审。《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同意将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现场
“下面,宣布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投票表决情况,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实到55人,得票情况如下:赞成54票,弃权1票,通过。”
9月29日下午,长沙,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室,随着主持人的话音刚落,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一部事关怀化城市管理、与怀化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正式“诞生”。在分组审议中,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在“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的审议上是市州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条例草案中少数没有提出修改意见的,条例的体例和条文堪称完美。《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0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自1998年成立以来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唯一内容就是向社会公众介绍怀化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过程,就公众关切的问题回答7家省市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这部饱含市人大常委会艰辛付出的条例在立法的过程中先后征集到各类意见600余条,研究吸收150余条,条例文本先后修改10余稿。条例的制定和施行,将为我市今后立良法促善治开了好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也必将极大地助推法治怀化建设。
10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恪尽职守、忠诚履职,还对2016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怀化市区舞水河和太平溪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等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次。对7个行政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听取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旅游法执法检查等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计划、财政、审计等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并做出审议意见。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道路安全进行了专题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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