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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时间:2017-07-28 22:26:42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28个重点检查对象将接受检查

 

7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容、向建平、张干太,秘书长刘志良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前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通过的《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辰溪县、新晃县等28个重点检查对象。市人大常委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将分成4个小组深入有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活动分为组织发动、检查审议、督促整改三个阶段进行,时间截至到2018年3月。

动员会上,石希欣强调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四个现实要求”。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扶贫开发决策部署的现实要求,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现实要求,是确保我市在全省率先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现实要求,是人大依法履职、回应群众关切的现实要求。

石希欣要求,要突出重点,认真做到“三个准确把握”。即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思想;确保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工作情况,精准扶贫措施实施情况等,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脱贫责任落实情况;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时间节点。

石希欣指出,要强化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不”。要加压不添乱,既要推动解决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不添乱、不添堵、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务实不走秀。执法检查组要进一步把相关法律法规学深学透,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条例》检查自己的工作;要协作不推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要同步检查、推进,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检查人员要服从安排,全市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真改不敷衍。面对问题要不回避、不遮掩,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怀化日报记者李江 通讯员 吴俞贤)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容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