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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06 08:18:04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718日在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石希欣

 

各位代表:

我受彭国甫主任委托,代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过去四年的主要工作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怀化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按照“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一极两带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四年来,共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次,常委会会议31次,主任会议56次;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8项,其他报告89项;对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68次;作出决议决定51项;交办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视察意见50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0人次。

(一)围绕促进经济社会新发展,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及时审议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力地贯彻了党委决策部署,支持了政府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人民利益。在支持民生建设方面,审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平桥片区、城中片区(一期)、湖南云箭集团国有工矿(一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和资本金的议案,支持争取贷款24.94亿元,加快了棚户区改造。在支持铁路建设方面,审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铁路编组站搬迁项目38亿元筹资的议案,为提升怀化铁路枢纽地位提供了支撑。在推动城市建设方面,审议批准关于同意舞水河怀化城区段、岩堰溪城区段和太平溪(三期)综合治理等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支持申请25亿元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城市品位。在拓展政府融资渠道方面,批准同意市人民政府向中国信达湖南分公司融资10亿元、向建设银行怀化市分行融资40.69亿元,有效缓解了债务偿还压力,防范了债务风险。在加快产业发展方面,审议批准《湖南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为怀化农业科技园成为第六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我市首个国家级园区发挥了保障作用。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方面,作出《关于加强法治怀化建设的决议》,为加快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努力探索监督工作新途径,督促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

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建设、精准扶贫、传染病防治、环境保护、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城乡规划、文化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产业园区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等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对上述报告均形成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并听取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切实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督促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全口径预决算步伐。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首次对规划的部分主要指标依法进行调整。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的初审工作,为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注重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初步审查,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审查监督,及时审议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督促政府推行全口径预算决算,严格债务管理。注重加强对审计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问题所涉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发挥审计在预算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增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意识和为民意识。组织开展对城乡规划法、义务教育法、森林法、旅游法和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解决了突出问题,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旅游法和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首次坚持问题导向,交办问题清单,创新专题询问方式,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实效。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对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委、市城管执法局、市食药监局等13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听取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通过满意度测评的授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满意单位

积极开展专项视察、专题调研和主题活动,增进民生福祉。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怀化工业园区建设、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怀化城区消防安全、全市农村医疗卫生以及城区重点项目建设等进行专项视察,形成视察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2016年在视察红星北路改造项目时,对规划设计提出建议意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落实。围绕乡镇卫生院建设、散居少数民族工作、防洪法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城乡低保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或积极向上级反映,督促有关方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司法公正怀化行”等主题活动,一批事关环境保护、人民安康、民族团结、公平正义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认真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规范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共审查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58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受理审查建议2件;向省人大常委会呈报规范性文件10件。

(三)认真落实政策法律新要求,规范有序搞好选举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四年来,任免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51人次,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95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144人次。健全任免工作机制,3次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范任前考察、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工作,探索开展对市“两院”提请任命的非市委管理的法律职务人员进行任前公示。2016年起,组织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

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代表补选和资格审查工作。四年来,依法补选省人大代表9名,罢免省人大代表1名。严格依照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对各县市区补选或另行选举的42名市人大代表和本次换届当选的422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始终将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深入研判选举工作新形势,切实履行组织指导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市委转发了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全市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了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常委会举办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严把了继续提名代表建议人选的第一道关口。常委会领导深入县乡调查研究,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及时指导调度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市共选举产生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13828名,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1115名。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四)积极开展地方立法新实践,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认真开展立法筹备。在市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常委会成立了筹备领导小组,依法设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严格对照省人大常委会评估确认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条件、方式、内容、步骤等要求,按期全面完成立法筹备各项工作,于2016330日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

着力夯实立法基础。组织参加全国、省人大立法工作培训班,安排人员到省人大跟班学习,提高立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研究出台立法规划计划编制、立法论证、立法咨询、立法项目库、立法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立法联系点等制度,为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基础保障。

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立法理念,着眼地方改革发展所需和人民群众所盼,报经市委同意,确立了五年立法规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列2016度立法项目。认真推进立法项目调研、法规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目前《怀化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初步讨论研究,正在进一步调研论证,《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已完成二审。积极指导协调少数民族自治县6部单行条例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新机制,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在建立健全代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出台《怀化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双联工作实施办法》和《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加强我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县乡人大代表向原选区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推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县市区人大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215个,积极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

在认真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上下功夫。四年来,组织邀请省市人大代表320人次参加专项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重大活动,有效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积极作用。在每年人代会召开前,委托各县市区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会议议题开展集中视察,了解相关情况,为依法审查大会报告和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丰富代表活动载体,组织代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鼓励代表发挥自身优势,各尽其职,各展其长,在各行各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在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上下功夫。修改《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办法》,对确定的重点处理建议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督办,其他建议由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联合督办,每年开展12次集中督查活动。实行代表建议督办台帐管理,定期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重点处理建议办理情况逐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未过关的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四年来,共办理和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826件,其中主任会议确定重点处理建议24件,承办单位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

在不断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上下功夫。认真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机制,共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09人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各类座谈会、听证会、征求意见会等,坚持为人大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人大杂志等学习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物质保障,各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标准逐步提高。

(六)严格落实自身建设新举措,努力树立国家权力机关形象

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常委会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有效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提升。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活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振奋向上,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履职运行不断规范。通过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全国、省人大和知名高校学习培训等形式,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制定、修改和完善了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规则,以及机关办文、办会、服务、协调等一系列制度,积极推进常委会履职行权的科学化、法制化和人大机关日常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化、精细化、高效化。

整体合力不断增强。发挥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的主阵地作用,注重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重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认真办好《怀化人大》杂志和怀化人大网站,在全省市州人大中第一个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广泛传播。注重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在怀开展的各项履职活动,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加强对县级人大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坚持联系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困难企业,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工作。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启动机关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机关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四年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光荣使命,把依法有效行使各项职权作为神圣责任,完成了本届常委会的工作职责和历史使命,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和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如何更好地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在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途径上还亟待进一步拓展;在常委会自身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过去四年的主要体会

 

各位代表,回顾本届常委会四年的工作,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更深入的实践和探索。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体会: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保证人大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四年来,常委会始终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确定人大工作思路和履职重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主动把各项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市委和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对人大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加强人大机关建设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二,严格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履行职责,遵循法定的程序开展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四年来,常委会坚持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坚持于法有据、集体行权、程序规范原则,使常委会各项权力的行使充分体现民主精神和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严守权力边界和法律责任,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地位作用不断得以彰显,人大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第三,践行以民为本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维护人民利益,是人大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大常委会的最高价值追求。四年来,常委会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始终坚持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组织开展审查审议、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保障加快发展,推动有关民生问题有效解决。

第四,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石。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四年来,常委会坚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系列规定,促进了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条件,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把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把搭建代表活动平台作为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切实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第五,勇于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积极探索、锐意创新是人大工作不断前进、有所作为的重要途径。四年来,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经常性监督,在全省市州人大率先建立各专门委员会对联系部门监督全覆盖制度。将暗查暗访方式引入执法检查,实施“闭卷式”专题询问,实行问题清单交办、跟踪督促,增强了监督刚性和实效。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力度,把满意度测评作为必经程序和刚性评价,使审计监督产生了应有效力。强化对审议决定投融资事项的跟踪监督,把支持政府融资与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努力构建“大督办”机制,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依法监督和积极支持,为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大局为重,坚决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三大历史使命”,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主动抓重点、议大事,依法审议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不折不扣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坚持发展为要,大力促进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突出加大对加快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城市建设,推进产业及产业园区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和有效需求,以及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等方面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履职,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民生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紧紧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重大民生问题,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调研,继续开展“五行”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关切,努力促进改革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持之以恒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大力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积极推动法治怀化建设。紧紧抓住被赋予地方立法权这一重大机遇,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认真践行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及时审议出台有利于加快怀化发展、保障民生改善的地方性法规。积极指导、协调少数民族自治县制定和修订单行条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禁止制发带立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等方式,督促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督促开展“七五”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

(三)锐意创新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坚持全覆盖与抓重点相统一。既要确保人大监督在届内覆盖到政府所有工作部门和“两院”,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又要重点对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年中听取进展情况报告,年终听取实施结果报告,并与年初工作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坚持问题导向与跟踪督促相结合。将问题清单制度全面融入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项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采取实地考察、蹲点调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切实找准问题,及时交办问题。实行全程跟踪督查,紧紧盯住问题,推动解决落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坚持勇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协调。既要依法开展监督,做到理直气壮、较真碰硬,又要有效实施监督,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和帮助“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化解难题。

(四)多措并举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常委会要抓好人大代表的学习和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法律政策、党纪党规,切实增强人大代表的“四个意识”和履职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双联工作,在全市乡村大力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推动一府两院完善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通报、征求意见工作机制,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积极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实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鼓励和支持代表在各条战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大督办”机制,增强督办合力。加强代表履职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

(五)从严从紧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新修订的“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履职热情,建设风清气朗、文明和谐的人大机关。努力提升履职水平。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的培养提升,强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市、县两级人大统一的信息平台,推动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努力建设一支敢于担当、依法履职、砥砺奋进、善作善成的干部队伍。

2017年是市五届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常委会履职的初始之年。常委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加快地方立法步伐。认真编制《怀化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7-2021)》和《怀化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人才培养规划》,依法审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怀化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积极开展怀化市古城古镇古村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立法调研、起草协调、审议论证等工作。二是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重点组织对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力度,除完成对计划、预决算、审计、环保和城乡规划等工作的刚性监督任务外,围绕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的落实,紧扣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和民主法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组织对5-7个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化“五行”活动,督促解决一批民生问题。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制定市人大代表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集中培训新一届市人大代表。认真开展省市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推荐人大代表担任“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员。加强对代表建议特别是重点处理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网络平台;探索开展市人大代表评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代表履职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代表履职管理考核。指导各县市区深入开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推进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四是广泛凝聚人大工作合力。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为契机,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工作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市、县、乡三级人大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上下联动、互学互帮、互促互进的工作局面。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催人奋进,使命光荣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为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