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检察院三项举措积极推动办案模块化建设
近年来,中方县检察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办案工作模块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该院模块化办案机制作为怀化市公诉创新工作在湖南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发言。
一、全心树立模块化办案理念。一是以创新精神催生模块化理念。借鉴工业领域的标准化、模块化、科学化的思路,该院通过对所办案件的认真分析,对法律法规的仔细研究,不断探索实践,创新提出了“模块化办案”理念,应用于指导刑事检察实务。二是以多维探讨方式培育模块化理念。开展刑事检察业务研讨培训学习和专题调研,围绕当前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邀请上级院、法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参与座谈、调研,提升对模块化办案理念内涵认识。三是以理论文章升华模块化办案理念。根据前期研讨和侦监、公诉工作实践探索,总结形成理论文章,制作了几类常见罪名、证据审查的思维导图,进一步推广模块化办案的理念。“模块化办案”就是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将我们办案过程系统化,在此基础上,将办案过程分解成若干模块,并辅以思维导图和计算机等相关科技,使案件办理更精准、高效,同时减轻办案人员脑力和体力负担的办案方法。
二、全面构建模块化办案模式。一是以办案专业化促模块化。模块化办案以案件为中心,根据刑法和刑诉法和办案规则划分出实体和程序两大块,分解为模块化节点,每个实体模块与程序模块相对应,形成一个规范科学的办案整体的体系。
如犯罪嫌疑人、程序规定、证据规范、犯罪违法性要件要素、有责性要素、犯罪阻却、穷尽法律法规的搜索、论证处理、指导案例、律师的意见和犯罪嫌疑人辩解等多个模块。审查案件时,带着抽象的整体流程模块去审查材料发现问题时,用相应模块来阐释,形成整体双向互动。当将以上每个模块的工作完成后,经过标准化对接,最后就形成了一份完整、精确的审结报告或起诉书。二是以办案规范化促模块化。针对在办案中容易出现“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每个模块都是实体与程序相对应的实务审查标准,指引案件的审查,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精准度。同时,运用思维导图建立一个整体思维图示构架,起到关键字提示和记忆功能,方便直观理解、阐释法律及规则,提醒注意、指引办案。三是以监督常态化促模块化。推行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考评制度,要求承办人在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要注重模块化办案的运用,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干警日常办案行为,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面剖析整改模块化办案运用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将模块化由“软要求”变成“硬指标”。
三、全力打造模块化办案团队。一是互动式实训。制定业务学习规划,完善学习制度,成立青年干警学习小组,定期开展互帮互学。案件高峰期时,跨部门抽调青年干警参与办案,安排青年干警拟制法律文书,由业务骨干加以点拨,实行“结对帮扶”。开展科技侦查能力、法律文书和公文制作等专题培训,组织疑难案件讨论会、办案心得交流会、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提升业务素养。通过结合办案实务,详细讲解模块化办案的应用,承办人互相进行经验分享,推动办案人员由单一的思维向模块化多重思维的转接。如办案中,承办人充分利用指导案例、实务案例和法律大数据查询模块,活用案例,善用工具,穷尽法律,穷尽借鉴矛盾,使案件审查更为全面,最大程度地保证法律适用正确。经过三年来的司法实践,模块化办案方法的运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该院刑事检察工作的审查纠错率达到15%以上。二是个性化自学。大力倡导学习研究之风,不断加强自学法学知识,举办读书活动、“中检讲堂”,切实增强干警业务学习兴趣和能力,不断完善拓展模块化办案机制。建立报销学费、发放奖励等保障机制,鼓励青年干警提升学历层次和参加司考。近年来,该院公诉部门80%是才参加工作两、三年的年轻干警,缺乏办案经验,通过模块化办案理念,年轻检察官的办案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案件质量准确率均保持在100%。多年来,该院没有判无罪案件,没有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谌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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