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院法警总队与技术处领导来洪江市院验收办案工作区
3月16日,省检察院法警总队支部书记崔于柯、技术处处长戴迎智一行组成工作组,在怀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志雄、支队长欧道东的陪同下,来到洪江市院检查验收办案工作区的改建工作。
洪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正湘就办案工作区改造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组采取现场听、看、查、测等方式,对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法警总队崔书记对该院在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方面作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功能区设置合理,功能齐全,制度健全,保障得力,突出了办案规范化、安全化和人性化的特点。技术处戴处长对监控设备、软件使用进行仔细查看,审讯、指挥、监控等技术设备均达到标准,对个别网络平台的连接提出了细致的建议。
洪江市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位于办公办案综合楼一层,于2012年通过省检察院验收,成为湖南省首批准用办案工作区单位。2016年4月,严格按照高检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和省院的办案工作区准用标准,该院完成了办案工作区及同步录音录像高清视频的改造工作,办案工作区内安装了安检门,设置了执勤室、询问室、讯问室、待诊室等功能用房,按要求为各功能室购置了必备的配套设施,对区内门窗、墙壁进行软包,配备常用药品和医疗器具,开通了医疗绿色通道。在管理和使用方面,明确了法警大队的管理职责,建立完善了《办案工作区管理规定》、《司法警察执勤制度》、《办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对办案工作区的改造,为业务部门提供了良好的办案条件,不仅规范了司法行为保证办案安全和质量,更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向沭霖、易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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