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沅陵县检察院坚持“三位一体” 深入推进队伍建设
时间:2017-02-14 09:40:45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沅陵县检察院坚持“三位一体” 深入推进队伍建设

胡浪 李德春

    近年来,沅陵县检察院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从意识、平台、作风三方面入手,坚持“三位一体”抓好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先后被评为怀化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

增强“三个意识”,不断增强干警思想政治素养。一是增强干警信仰意识。该院以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小组集体学习、重走红军路、干警在线学习等形式,多途径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理想信念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自觉坚持党的原则,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二是增强干警公仆意识。在“三进四联”活动中,该院干警走进农户,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积极投身沅陵脱贫攻坚事业,严格执行县委“123561111”扶贫模式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全员参与、全力投入、全面落实,共为扶贫联系点大合坪乡朱家界村协调落实扶贫项目资金100多万。三是增强干警规范意识。该院平时注重干警规范司法教育,深入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组织干警排查不规范执法行为,引导干警深刻剖析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使干警在慎权、慎微中保持清醒认识。

搭建“三个平台”,不断增强干警职业能力。一是搭建教育培训平台,提高干警素质。该院坚持以业务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为重点,将教育培训纳入长远规划,贯穿干警整个职业生涯,使干警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加大教育培训资金的投入,对参加学历教育的干警实施包括报销部分学费等奖励措施,为干警学习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坚持量才用人,提高干警的综合能力。二是搭建榜样示范平台,激发干警活力。该院坚持将培养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作为调动干警积极性、激发队伍活力的重要手段,在全院发掘了两名先进典型,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染全院干警。三是搭建履职服务平台,提升干警形象。该院建立乡镇人大代表联络机制,聘请部分乡镇人大代表担任检察工作联络员,定期收集联络员反馈的信息。依托乡镇检察联络室,每年向乡镇人大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该做法受到市检察院检察长高度肯定,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落实“三个从严”,不断改善干警工作作风。一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该院党组书记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最大责任,认真落实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各项举措。副检察长结合分管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工作,坚决克服只管业务、不管队伍,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抓办案、不抓纪律等现象。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的落实,防止职责虚设、压力层层递减。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院党组和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从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该院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建设的根本,教育引导全体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纠正“四风”,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突出问题作为纪律检查的重点。三是从严抓好日常教育监管。该院紧紧围绕司法办案活动的关键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利益冲突回避、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等制度,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中介人员和特殊关系人交往的行为,杜绝检察权行使出轨现象。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廉洁从检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任职谈话、日常谈话、年度考核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