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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检察院多项举措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时间:2016-01-18 15:24:55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洪江市检察院多项举措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111日,洪江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洪江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大家按照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标准、细化内容、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切实履行好职责,有力的推进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迅速成立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合理分工,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健全机关党组织工作责任制,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制度健全、监督有力,强化了全体干警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了全体检察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了创建工作的扎实推进。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风气。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以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围绕检察工作职责,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活动,明确宣传口号、提升宣传力度,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板牌,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发动全院干警以饱满的热情、奋发的精神、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去。

开展主题活动、优化办公环境。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在全院形成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一方面积极倡导勤俭节约之风,减少铺张浪费现象,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就餐时不剩饭、不剩菜,培养形成节约粮食、尊重劳动的习惯,在全院形成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用餐风尚。另一方面大力提升办公环境文明程度,优化办公环境,各科室定期对办公环境进行卫生保洁,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全院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保持整个办公环境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确保机关办公环境整洁卫生,办公环境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