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现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请新任的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面向国旗进行宪法宣誓——请宣誓人就位——请领誓人手抚宪法,诵读誓词,开始宣誓。”随着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林声音洪亮、有条不紊的主持,6月27日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任职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思川、黄启斌和县人大常委会民侨农工委副主任张群霞一起采取集体宣誓的形式首次向宪法宣誓。
这是麻阳苗族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的一幕,这也是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从今年1月1日起,宪法宣誓制度正式实施。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认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积极履行宪法使命,作为县人大常委会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去扎扎实实落实好这项制度,精心组织好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首先围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出台了县人代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宪法宣誓相关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对宣誓者的着装、礼仪等也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使宪法宣誓仪式更加严谨、更加庄重。同时还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就宪法宣誓的其他环节更加细化、具体化、规范化,从而进一步增强宪法宣誓仪式程序的可操作性。其次是精心选购宣誓法器,从宣誓法器的购置到国旗的制作,务求标准化、规范化,做到美观、庄重、适用、节俭。三是认真组织宣誓现场的布置,力求宣誓仪式程序规范、每个环节衔接严谨。
参加宣誓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思川深有感触地说:“参加这个仪式,心灵上很震撼。作为领誓人,当自己左手按抚宪法,右手举起的时候,神圣感、庄严感、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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