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根据《深入平安怀化建设实施》(怀办发〔2013〕10号)、《怀化市平安乡镇(街道、管委会)、平安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怀综治委发〔2014〕6号)等文件精神及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创建活动为载体,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和家属院居民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安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志良
副组长:林泽宝 曾庆于 夏德芳
成 员:石凤华 彭安怀 谢顺电 李沅红 肖茗崧 滕绿凤
邵宗敏 郑 平 夏崇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邵宗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文明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情况的收集与反馈、台账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及创建标准
(一)平安单位
1、工作目标
创平安单位,建和谐机关。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达到机构健全,经费有保障,人员能到位,机关大院及家属院无重大事故和案件发生,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无违法犯罪行为,单位干部职工家属无上访事件发生。
2、创建标准
1、有创建方案,有抓创建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具体负责人,创建经费有保障;
2、有“三防”,即人防和必要的物防、技防措施;
3、有平安创建硬件设施;
4、有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
5、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资料并能归档。
(二)平安小区
1、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小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创建“平安小区”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小区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小区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事件和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公民文明道德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显著提高,实现良好的小区秩序和平安的居住环境。
2、创建标准
1、治安保卫力量落实。
2、治安保卫制度健全。
3、治安防控体系完备。
4、社区稳定,居民安全感增强。物业管理认真履责,小区居民基本满意。在维护治安稳定方面,做到无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无集体上访、重大火灾、不稳定因素和民转刑案件。
5、社区文化健康、向上。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小区”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和谐家庭、和谐邻里评选活动,形成和谐、互助的居住环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6年10月1日—10月30日),主要是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6年10月31日—11月30日),为全面展开阶段。全面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平安单位”创建标准。每月开展一次庭院卫生大清扫,开展一次机关办公楼安全消防大检查,结合常委会会议开展一次法制专题讲座,为每户家庭发放争创“抓实平安创建、构建和谐机关”倡议书。同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调解社会矛盾和纠纷,达到全系统和谐稳定。
第三阶段:(2016年12月1日—15日),自查和迎检阶段。对开展“平安单位”活动进行总结,查漏补缺,资料归档,迎接市综治委的检查验收和审议。
五、措施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是本单位新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和分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必需的工作经费、人员落实到位。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职责任务。
2、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教育,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局掀起“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热潮,确保创建活动知晓率达95%以上。
3、严格推进,确保实效。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的时间进程,组织“平安单位”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委室要把自身工作与平安创建相挂钩,同部署同落实,特别是临近年关,各项工作任务较重,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确保两不误同促进。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近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怀化为要求,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小区和平安单位建设,狠抓制度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一方平安,实现了单位安全无事故。机关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深化措施,严格落实目标任务
我们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创建工作机构建全。机关党委主要领导担负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综治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形势,及时解决综治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各项制度。三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委室的绩效考核挂钩,促使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是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综治专干职责明确,使综合治理落实到位。与所在社区建立联系制度,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沟通密切,情况反映及时,有问题随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完善机制,拓展载体,着力构建维稳防线
三年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实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大力开展综治、打击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三年累计宣传达到6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家属院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
三、全面布防,重点整治,切实增强安全管控
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做好综治工作的自觉性。结合平时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辖区街道、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搞好暂住人员管理等各种管理工作,主动反映工作动态,按时报送各种材料、信息和半年年终总结。并采取多种形式,经常要求各委室“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特别提醒干部职工管好自己的办公室、住宅、自行车、摩托车等设施,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或拨打110报警。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确保了一方平安。近三年,我单位和家属院没有发生过刑事、治安、黄赌毒案件,也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和人身损伤事故。加强制度、人防、物防三个层次的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强化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的提高了防范水平。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初对上月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下月的工作进行补充安排;在机关办公楼及住宅小区设有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处理,从思想认识上、工作制度上做到扎实有效,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综治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增加投入,保障综治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强化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物防能力,对机关办公楼、车库等重点部位安装了摄像头,达到了24小时监控,防患于未然;坚持重大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安排值班制度,强化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杜绝了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巩固成果,开拓创新,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我们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坚持“服务大局,预防为主,创建为民,争先创优”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怀化工作,以巩固和扩大“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创建成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平安意识。牢固树立平安就是稳定,平安就是和谐的思想,平时注重安全防范意识的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有关安全的各项法规和单位内部的安全制度,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确保了一方平安。二是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平安目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化平安建设,实现了“八无”。为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办公环境,经过干部职工和居民的共同努力,机关环境的美化和亮化工作有目共睹。三是抓好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四五”“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每年按时组织干部参加普法考试,并且连续三年取得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同时,结合部门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有重点的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每年开展3-4次普法专题讲座。有针对性的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公开了管理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内容。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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