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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代表建议不能敷衍塞责 督办工作要依法开展注重成效
时间:2016-08-26 17:11:49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办理代表建议不能敷衍塞责 督办工作要依法开展注重成效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9次主任会议

826日,怀化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9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周圣余、李应友、蒋丙生出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市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城环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民侨外委、市人大农业委、市人大内司委分别牵头的市人大代表建议督办组关于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怀化城区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运行、关于怀化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怀化市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2016年省市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方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时间安排情况的报告等。

出席会议的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就上述报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共识,原则同意有关报告,原则同意有关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认真听取了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后,石希欣强调,代表建议案是人大代表代表广大选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当作办理、督办代表建议案的原动力,认真办理,敢于担当,要改变督办代表建议时存在的重交办轻跟踪、重过程轻结果、重答复轻落实、重客观轻主观等问题,建议案交办后要及时跟踪监督办理情况,既要注重办理态度,也要重视办理效果,办理态度要好、过程要严谨、注意力要放在取得实效上。在办理代表建议案时,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杜绝敷衍塞责;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要完善办理机制,进行综合协调,有些建议单个部门无法落实的,要明确提出联合办理;要研究督办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成效,督办工作要实行动态跟踪;要突出重点代表建议办理;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督办;要对建议案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引导代表要从全局角度、选民角度提出建议。督办报告文本要规范。

石希欣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问题清单》整改工作的实效。并对其他报告涉及的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决定将于9月中旬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龙丽芳侯长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