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实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中共怀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彭国甫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建立经常性的工作研究和推进机制,确保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问题,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使用力度,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编制、人员力量与担负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党委召开重要会议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大有关负责人参加,制定重大决策、作出重要部署要有针对性地听取人大和人大代表意见。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和人大知识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的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
要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各级党委要坚决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充分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建立重大事项向人大通报、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要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要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突出班子队伍建设,抓好班子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把好入口关、管理关、出口关,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要突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强化制度落实,努力建设公正、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要着力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这次县乡人大换届,切实解决好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有经费做事。
(本文系中共怀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甫2016年6月23日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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