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丙生深入新晃、辰溪、麻阳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黄萍国
5月9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第三小组,深入到新晃侗族自治县、辰溪县、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市工商局、市卫生和计生委,对近年来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深入到三个县的农村集市、城区周边,重点察看了农贸市场、学校食堂、超市、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夜市、星级酒店、小餐馆、定点屠宰厂、种植基地、养殖基地等场所,听取了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情况的工作汇报,蒋丙生对三个县和市直两个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自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如普法宣传不到位,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较多,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等问题。就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监督,蒋丙生强调,政府及食品安全行政监管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执法时要突出学校、工地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督查,加强对婴幼儿、学生等重点人群食品安全的监管;针对初级农产品等生产环节,既要帮助做大做强,也要完善监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要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落实监管职能,提升监管能力。县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强对政府及食品安全行政监管部门的履职监督,对履职不力、缺位、执法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启动刚性监督手段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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