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旅游法》执法检查
4月8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我市《旅游法》执法检查启动,检查组将从3月至9月对全市《旅游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对旅游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旅游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旅游综合执法情况、健全旅游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情况、旅游公共服务情况、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执法检查将采取“五个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全面自查与检查组重点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视察相结合、会议审议与专题询问相结合、检查监督与媒体监督相结合、以市人大常委会为主检查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协助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执法检查从3月份开始,9月份基本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即3月上旬至4月上旬为组织发动阶段;4月上旬至5月下旬为检查审议阶段;6月至9月为督促整改阶段。 (怀化日报记者张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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