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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时间:2016-03-28 18:18:00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328日,怀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副主任潘运鹏、周圣余、李应友、杨先容、杨一中,秘书长刘志良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扬平,副市长张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远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文辉,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给予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财政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给予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财政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怀化行”活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议案及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怀化城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和其他事项。

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报告和有关决议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给予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财政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怀化行”活动决定(草案)》、《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石希欣指出,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融资,对于有效缓解市本级城市建设资金压力,快速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解决停车位严重紧缺问题,提升城市发展品位,提高市民幸福指数,有着重非常要的作用。市人民政府要抓紧推进融资相关工作,争取资金尽快到位;要本着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科学规划好停车场、停车位;要加强已建成的停车场、停车位的管理,提高利用率;要依法加强资金规范管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公正司法怀化行”活动意义重大。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科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紧扣活动主题,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活动重点,强化工作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抓紧抓实。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跟踪督促,确保视察建议和审议意见的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实现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化认识,配足力量,为备审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县市区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实现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水平的整体提高。(怀化日报记者杨小虎)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作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全国人大代表蒙兰凤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分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