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省人大评估组:将向省人大建议赋予怀化行使地方立法权
时间:2016-01-16 11:25:4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省人大评估组:将向省人大建议赋予怀化行使地方立法权

115 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肖迪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一行到怀实地评估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条件。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汇报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石希欣介绍了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筹备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副市长杨开凤,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志良出席会议。在总结发言时,肖迪明表示:怀化已经具备了开始制定地方法规的基本条件,将向省人大建议赋予怀化行使地方立法权。
   
会议称,我市把一极两带一个中心、四个怀化作为发展战略,亟需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在体制机制上无缝对接,才能加快法治怀化建设进程。据悉,怀化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市人大成立了地方立法权行使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去年,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地方立法相关工作,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法规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设立地方立法科。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筹建立法专家库、精心组织学习调研、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广泛征集立法建议、科学论证立法项目、加强指导民族立法。目前,决定将《怀化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作为第一个立法项目,同时,将《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怀化市古城古镇古村保护条例》、《怀化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今年的预备立法项目,待条件成熟时正式组织实施立法。
   
在市人大机关实地考察并听取汇报后,评估组一致认为怀化行使立法权筹备工作有成效、有亮点,但仍有提升空间。肖迪明总结称,怀化具备了开始制定地方法规的基本条件,将向省人大建议赋予怀化行使地方立法权。就如何做好以后的立法工作,肖迪明指出:要科学谋划,打响立法第一炮;要树立质量为先的立法要求,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处理好市里与5个自治县立法权的关系,统筹协调指导好自治县立法;要把设立好机构配备好人员作为开展立法工作的基础。(龙丽芳)

115 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肖迪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一行到怀实地评估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条件

在总结发言时,肖迪明表示:怀化已经具备了开始制定地方法规的基本条件,将向省人大建议赋予怀化行使地方立法权

汇报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石希欣介绍了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筹备工作情况


在市人大机关实地考察并听取汇报后,评估组一致认为怀化行使立法权筹备工作有成效、有亮点,但仍有提升空间。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