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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检察:烧荒不慎酿火灾 被判拘役2个月
时间:2016-08-30 15:50:14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鹤城检察:烧荒不慎酿火灾 被判拘役2个月

    因用火烧荒,不慎造成山林火灾。816日,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龚某拘役2个月。

   今年32日,龚某为开荒种地,在怀化市金海村与双村村交界的山脚下焚烧茅草。期间,由于天气干燥,风力较强,将燃着的茅草吹到了附近的山林,进而引发森林火灾,烧毁了金海村、双村村、新店坪村部分村民的林地。经鉴定,此次过火面积共4.2公顷。

    案发后,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室干警对龚某进行法律讲解,介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等相关规定后,龚某自愿在烧毁的林地上补种树木及赔偿现金,获得了受害村民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龚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且在火灾发生时积极参与扑火,火灾发生后积极赔偿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第67条第三款之规定,做出如上判决。(谭才兴张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