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
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5年12月23日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2015年12月23日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网站APP二维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