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文体广新局,怀化学院:
为了建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机制,扩大社会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有效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保证我市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选聘一批立法咨询专家,建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法咨询专家选聘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专业造诣较深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专家和基层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工作者。重点遴选在市政府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各部门,高等院校,全市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遴选从事法律方面教学和理论研究及经济管理、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文化事业、生态保护等领域的专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工作者。
二、立法咨询专家选聘标准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 有一定知名度、专业知识深厚;
(三) 在高校和科研部门工作的,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三、立法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
立法咨询专家主要是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地方立法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有关专家提出咨询:
(一)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及法规立项;
(二)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讨论和论证;
(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立法前、后评估;
(四)省人大常委会征求本市意见的法律草案;
(五)其他需要咨询的有关法律问题。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
请市公、检、法、司,城建、环保、文化各部门,怀化学院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怀化人大门户网站(http://www.hhrd.cn/),下载《怀化市人大立法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截止至
邮寄地址: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418000;联系电话:2858651、2858586;电子邮箱:1501760001@qq.com;联系人:罗建国。
(二)初审
立法专家库人选的选聘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及其所在单位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选市人大立法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决定
将拟入选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人员名单初审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受聘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聘书,并在相关文件及有关媒体上公布。
(四)其他事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制定《怀化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的工作要求和程序,组织立法咨询专家开展工作,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费用。市立法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件
怀化市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库人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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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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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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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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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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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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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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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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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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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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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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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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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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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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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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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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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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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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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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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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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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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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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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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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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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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课题研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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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公开发表成果 (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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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重大涉法事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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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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