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 发挥怀化生态资源优势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怀检查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围绕建设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城市”,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强化排放总量控制,保障公共财政收入,加强综合联动执法,加强宏观管理和执法监督;严格涉水工业项目环保准入,认真抓好工业水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排放监测制度,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开展重点水域水体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业农村水源污染防治,强化船舶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河道采砂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及其他特殊水体的保护,取得了较好成效。
检查组分明访、暗访两个组,对中方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骏泰纸浆、联谊造纸厂、板岩溪、舞水三桥、市二水厂等地方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市委、市政府表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的生活生存环境。
检查组对怀化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予以肯定,认为怀化作出了很大努力,编制了规划,加大了投入,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水污染防治工作,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编制(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解决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诿、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抓好对重点问题的整改,突出对工业污染的防治;要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改造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加强配套管网设施建设;要推进污泥的处置工作;推进农村和农业的污染治理,调整农业结构,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要加强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重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让怀化市民饮水没有后顾之忧;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挥好怀化的生态资源优势。(本报记者 杨小虎)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到怀化,检查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我市工业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石希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应友陪同检查并作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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