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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时间:2015-09-16 17:16:35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决定20141228日至201511日召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11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副主任潘运鹏、李健、周圣余、赵婉玉、蒲学联、蒋丙生,秘书长陈一翔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亲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文辉,部分省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怀化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视察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太平溪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回购款项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及说明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这项工作的审查报告,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单位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另行选举及补选市四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的书面报告。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相关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太平溪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回购款项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另行选举及补选市四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对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投票测评。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被评为2014年度“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满意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向三个被评议单位授牌。

杨方明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把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作为视察主题,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民生事业的高度重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切。针对存在的问题,视察组提出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教育、科学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监管等意见建议,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视察意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确保市区饮用水水质安全。

杨方明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有关要求,强化对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评议的方式方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把对工作评议单位满意度测评放在整改报告后进行,目的就在于推动工作评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工作评议收到真正实效。希望被评议的3个单位再接再厉,继续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就如何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杨方明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深刻领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努力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紧、抓实、抓好。三是要坚持依法履职,全面加快推进法治怀化建设。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在推进地方立法上有新探索,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举措,在强化法治教育方面有新成效。(底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在会上发表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向工作评议满意单位授牌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被评为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满意单位

会议现场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