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中心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
3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在会上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李健、周圣余、李应友、赵婉玉、蒲学联、蒋丙生,秘书长陈一翔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全体成员出席动员会。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亲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长春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杨方明在会上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的内在要求。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城镇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逐步推进,我市城乡建设存在的问题也不断显现出来,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严格按照规划法办事,切实解决好规划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已成为实现怀化城乡统筹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一环。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中心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市委把“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确定为战略目标,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合怀化实际,但要把这宏伟蓝图变为现实,需要充分发挥规划在推进商贸物流中心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督促对有关问题引起重视并逐步得到解决,着力提升我市城乡规划水平,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中心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全面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的有效途径。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就是了解和掌握城乡规划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针对当前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运用法律的手段规范我市的规划行为。
二是要全面把握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要通过对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客观评价近三年来政府规划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规划工作,全面认真实施好城乡规划法。这次执法检查的范围为市人民政府以及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检查的主要对象是24个市直单位和13个县(市、区),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各级人民政府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修编情况、部门配合实施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情况、规划工作机制情况等8个方面。检查的方法主要是采取“五个结合”,即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全面自查与检查组重点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视察相结合、会议审议与专题询问相结合、检查监督与媒体监督相结合、以市人大常委会为主检查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协助督查相结合。
三是要着力增强执法检查的工作实效。要认真学习。通过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全面了解掌握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更要深刻领会其中重要条款、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为执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要求真务实。认真深入到有关单位、乡镇、村和干部群众中,倾听意见,查看实情。要通力合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自觉接受监督。各被检查单位要主动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做好各项服务。自查自纠报告和执法检查组的报告要实事求是,抓住主要问题,注意发现和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切实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有关各方的责任,改进完善规划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加强宣传。要以开展执法检查为契机,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增强全社会对规划法定性和权威性的认识。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执法检查的宣传力度,有组织地进行一些跟踪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过程。对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好的典型要宣传推广,对重大违法事件及其处理结果,能公开曝光的要予以曝光。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亲鹏向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报告了我市近年来贯彻落实规划法的情况。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就如何配合好执法检查作表态发言。
据了解,执法检查从3月上旬开始, 4月初各检查小组深入到24个市直单位和13个县市区开展检查,汇总各组情况并撰写执法检查报告。5月下旬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就城乡规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提出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办理。从6月份开始,市人民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在9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整改报告进行审议和表决。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亲鹏向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报告了我市近年来贯彻落实规划法的情况
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就如何配合好执法检查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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