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法院三项举措加强执行工作成效好
今年以来,洪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矛盾化解,针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特点,通过刚柔并济抓和解、科学管理要效率、集中精力除积案三项举措,有力地破解了执行难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和解率分别达到97.1%和57.14%,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刚柔并济抓和解。一方面尽力耐心细致做好法律释明和双方劝导工作,必要时上门劝导,联系乡村基层干部和当事人亲戚朋友一同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只要有一线和解希望都不轻易放弃。二是坚持原则,对既不主动履行也不接受接受劝导的“老赖”分子,及时采取强制手段,维护当事人利益,彰显司法权威。上半年执结的案件21件案件中,执行和解12件。
科学管理要效率。一是完善制度。先后修订了《洪江市法院执行局内部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执行期限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执行款物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多项制度,使执行队伍和执行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从内力上大大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二是配强队伍和装备。对执行局人员进行了调整,选派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执行局中。同时,增强物质装备,安装了法院内网,增配了执行器械、车辆等,进一步在外力上助推了执行效率的提升。
集中精力除积案。通过深挖线索、穷尽程序等方式,在全国开展执行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基础上, 1至6月,共执行积案4件,巩固了清积活动成效。其中成功执结的曾剑岸诉洪江市博宇装饰装修公司一案得到了湖南省人大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和赞扬。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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