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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检察院多措并举狠抓自侦队伍建设
时间:2015-10-15 16:07:04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沅陵县检察院多措并举狠抓自侦队伍建设

胡浪 李德春

沅陵县检察院以“抓办案先抓办案人”为立足点,紧紧抓住职务犯罪侦查(以下简称“自侦”)过程中的四个关键点,着力打造“打得赢、不变质”的自侦队伍。

一、给“热”降温。检察机关是当今社会普遍认为的一个“热点”单位,反贪、渎检等自侦部门也是内部的一个“热点”岗位。要使全院干警的思想稳定和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就须给“热”降温。一是教育降温。持续不断地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和执法为民教育,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每个检察干警只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的职责,没有任何特权和特殊待遇,要用平常的心态,立足本职,干好工作。二是制度降温。该院制定了严密的案件查办制度和自侦干警管理制度,以比其他业务部门严格数倍的纪律要求自侦干警,督促干警严格要求自己。三是干部带头降温。该院要求自侦部门领导始终以平常的心态与人交往,带头遵守各项检察工作纪律检,绝不允许以自己的特殊身份耍特权。

二、给“权”设卡。为制约干警查处案件的相应权力,设了“三道卡”。一是卡住线索。为避免案源分流中出现随意挑选的问题,将各类案件改由院领导集中保管,调查哪件线索由领导把关、集体研究决定,有效防止了利用案件线索要挟当事人等不良现象的产生。二是卡紧初查。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整合两反部门力量,集体会诊举报线索,集体制定初查方案,集中兵力、集中时间突破案件,既减少了层层汇报和行政色彩,又明确了责任,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卡死立案。实行了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全程指挥督导制,是否立案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了“该立不立、不该立瞎立”等乱用权力现象的发生。

三、给“情”把关。在处理办案与爱情、亲情、友情和人情的关系中,把住了“三道关”。一是情与理。在办案活动中提倡人性化执法、人文关怀,对犯罪嫌疑人严禁打骂、体罚、刑讯逼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其主动交待自己的问题。二是情与规。经常教育干警“哪些朋友不能交、哪些场所不能进、哪些事情不能做”以及一旦违规将承担何种后果,并且着力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督和检查,避免了同志们犯此类错误。三是情与法。在办案中采取了案前更换手机卡、案中督导检查、案后跟踪评议等措施,以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的发生。

四、给“干”鼓劲。始终把保护和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作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奖其勤。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大力表彰奖励、优先提拔重用。目前已有两名40岁以下年轻干警担任“两反”部门的副局长或者政委。二是用其长。每个干警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都有可能成为某一案件的承办人,在办案组内可以指挥和调动包括副局长、科长在内的所有人员,为发挥各自才能,提供了必要的环境和条件。三是排其难。建立了说清报告机制。对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中遇到个别领导打招呼、施加压力现象,院党组要求所有将情况上报院党组,由院党组为办案干警“挡子弹”。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院党组在安排办案经费上向“两反”部门倾斜,在单位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优先配备给“两反”部门,确保“两反”部门不因工作经费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