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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四好”做文章 代表工作显成效
时间:2015-12-07 15:37:52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围绕“四好”做文章  代表工作显成效

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人大的基础工作。代表工作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整体职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健康运行。那么怎样做好代表工作?我们的体会是,围绕“四好”做文章,代表工作显成效。

一、要把代表培训精心组织好

一般来讲,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后,代表培训就应该摆上首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对于新当选的人大代表,搞好代表培训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沅陵县共有省人大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47名,县人大代表257名,其中新当选的代表占了75%以上。在代表培训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一是办班培训。在5月份,集中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期举办和流动办班的方式,对县第十届人大代表进行了全面培训。培训期间,给每位代表发放了《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培训班资料》和县人大常委会编印的《常用法律法规工作手册》,便于代表在培训之余自觉学习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二是以会代训。建立了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在每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安排35名县人大代表列席,学习了解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帮助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目前共安排了2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计划五年内要确保80%以上的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是专题培训。结合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对代表的专题培训。特别是突出了对代表执法检查前的有针对性地培训。今年以来,不管是对《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还是对《水土保持法》的执法检查,都实行了检查前的法律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有效地提高了代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把代表建议着力督办好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既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代表基本权利的重要体现。从一定意义上讲,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就是对代表权利的最大维护,就是对代表履职的最好支持。沅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64件;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2件。针对这66件代表建议,我们:一是坚持全面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确定了8件重点建议,要求县政府给予重点办理。如在督办蒋华、邓以祥代表提出的“解决朱红溪集镇及陈家滩乡大庄坪村、金塔村等三村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时,县政府县长黄泽春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带领县五强溪水库移民管理局、县扶贫办、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负责同志,深入到朱红溪集镇现场办公,先期由扶贫办、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解决饮水资金30万元,不足的部分由县水库移民管理局负责解决。二是坚持电话督办与上门督办相结合。属于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一律上门进行督办。如在督办李泉春代表提出“建设用坪大桥的建议”时,由于这一建议提过几届,办理的难度很大,县交通局在办理答复时有些应付了事。为此,我们两次到县交通局,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最后达成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重新答复了代表,李泉春代表非常满意。三是坚持督办激励与督办惩处相结合。注意在督办的过程中发现好的典型,建议有关机关给予表彰。同时,对推诿、拖延,甚至顶着不办的,责成有关机关给予相应处分。最近,围绕着力督办好代表建议,我们还对过来出台的《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的督办办法》进行了大力修订,拟在本月底的县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如果这一办法获得通过,将极大地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规范化和纵深方向发展。

三、要把代表活动积极开展好

代表活动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有效载体。代表活动开展得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就会更高,代表工作的活力就会更强。为此,我们非常重视开展代表活动。一是认真制订了代表活动五年规划。围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一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细化,提出了开展“代表培训、代表联系、代表代言、代表调研、代表五讲五带头”等五种类型的活动,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目标要求,特别是创新地提出了“五讲五带头”活动,即“讲学习,带头自强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讲法律,带头遵法守纪,维护公平正义;讲科学,带头科技致富,发展地方经济;讲诚信,带头明礼识体,推动社会和谐;讲团结,带头顾全大局,形成发展合力”,明确届内开展一次“五讲五带头”代表评选活动,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给予表彰,并作为下一届市县代表候选人推荐。为了保证规划的实施,我们一方面是将规划报送县委、县政府备案,争取主要领导重视。另一方面,我们也设想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高规格的代表座谈会,就规划涉及的重要问题征求意见,争取有实力的代表支持。二是建立健全了人大代表小组。代表小组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人大工作的重要依托。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我们把县人大代表划分为25个代表小组,其中乡镇23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由是县人大代表的人大主席担任组长,县直单位由是县人大代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同时,要求每个代表小组做到“三有”,即有活动阵地、有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825日,我们召开了近几年来首次全县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对代表小组工作进行了总结交流,并安排部署了下段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从而增强了代表小组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三是切实提高了代表活动质量。不追求数量,但必须保证质量,这是我们开展代表活动的基本立场。同时在某些场合,我们也注意提醒代表,不能把开展代表活动等同于组织代表学习考察,代表活动的重点应该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评议和检查等,通过开展代表活动,要真正达到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完善机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今年来,以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的代表活动共有5次,在每次活动中,我们都非常注重选题,非常注重活动前的准备,比如执法检查前的法律培训、集中视察前的工作沟通等,做到有的放矢,有理有节,确保活动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要把代表履职认真管理好

法律规定,代表是一种职务。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有利于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组织意识和人大意识,提高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代表工作水平。但是在实践中,可以说,各地在代表履职管理上都做得不是很到位,如何管理的问题仍然值得进一步探讨。我们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正在着手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方案。立足自身,并借鉴外地的有关做法,初步设想把考核方案分为四部分,即指导思想、履职重点、目标要求、组织领导。同时,配套建立代表履职登记表,设计内容为本职工作表现(系兼职代表)、为民代言情况和为民办实事情况。考核分年度进行,原则上由县人大联工委牵头,对于官员代表的考核,建议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给予配合。考核结束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十名表现优秀的代表,作为“十佳”代表给予表彰。对于相对较差的代表,也要进行戒免谈话,促其改正;履教不改的,建议代表所属选区启动对该代表的罢免程序。二是出台了《沅陵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明确了常委会6名领导和所分管委室在联系代表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特别是要掌握代表的履职情况,强化代表履职的跟踪管理和指导,帮助解决代表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在管理中支持,在支持中管理,使代表履职真正活动开来。三是常委会带头履职。沅陵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是历届人员最多的。常委会主任宋联君同志经常强调,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首先必须是县人大代表,那么首先也应该履行好作为县人大代表的职责,“不能当了代表,就忘了选民”,每年要到自己的选区与选民见见面,力所能及地帮助选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截止目前,已经有70%以上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到了各自选区,走访选民,了解社情民意,共为选民办实事达16件。老百姓普遍反映,这一届县人大,“真的与人民群众有感情、真的在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