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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时间:2012-09-26 17:45:06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9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副主任潘运鹏、肖时占、宋先强、李健、周圣余,秘书长陈一翔及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及说明。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及督办情况报告、关于拟任命人员考察情况的书面报告,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拟任职人员发言。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报告。

会议决投票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就水法执法检查工作,杨方明指出,市政府特别是水利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要进一步努力,水法的贯彻落实牵涉面很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注重加强水环境资源的保护、河道的管护整治,要加快污水处理的进度。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杨方明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及“一府两院”要加强督办,要加强与代表的走访沟通,要切实加强落实,力争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